县领导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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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召集大家在这里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要求上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和修编,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的重要工作,中央领导对规划修编工作寄予厚望,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充分发挥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调控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的调控作用。温家宝总理最近批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以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指导方针,坚决防止借规划修编名义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7月12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座谈会,曾培炎副总理在座谈会上指出,保护土地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各地要进一步明确规划修编的指导方针 ,即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点控制建设用地,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充分挖掘用地潜力,统筹规划各类用地。8月11日和9月7日,省、市政府都就此项工作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 当前,一方面我国土地后备资源日益减少,耕地保护任务艰巨;另一方面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生态改善等各方面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迅速增加,土地供需矛盾十分尖锐。所以,新一轮规划修编丝毫不能放松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LOcAlHOsT应该说,国家耕地保护的大政方针和总盘子不会变,在此次规划修编中也不能降低保护耕地的要求,更不能借机随意扩大占用耕地面积。任何期望通过规划修编达到降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想法都是与规划修编的要求背道而驰的,是与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方针相违背的。把规划修编的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就是要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的根本指导方针,坚决克服随意扩大占用耕地的思想倾向。这是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也是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对此,我们一定要看清形势,提高认识,明确此次规划修编的目的和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关于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务院、省、市政府对规划修编工作的要求上。 二、抓住重点,积极推进,认真做好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 国务院决定,在开展规划修编前,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3月份这段时间,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为明年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做准备。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要求,我县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应抓住以下重点,积极推进。 一是认真开展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工作。规划实施评价是修编规划的前提,也是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县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1997年开始修编,2000年12月批准实施。由于上一轮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主要是基础调查不够深入,数据资料不够准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不能完全衔接,规划建设用地预测不到位,耕地保护缺乏刚性措施,特别是对乡级规划研究不够,造成规划调整频繁。为了吸取上一轮规划编制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价,提出改进规划修编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增强新一轮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扎实做好基础调查工作。基础调查研究工作涉及社会诸多方面,县发改委、城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出行业发展规划思路,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奠定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要搞好土地利用现状、城镇化与土地利用、土地利用潜力、土地供需平衡、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与保障措施等项专题研究,为编制规划大纲做好充分准备。为了使基础数据更加详实可靠,全县要开展土地更新调查工作,彻底摸清全县土地资源家底,为切实提高规划修编质量创造条件。 三是重点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研究。我县地貌形态以山地、丘岭为主,耕地保有量为99.8万亩,人均耕地仅有1.51亩,土地资源十分紧缺。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增加,土地资源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将起来越突出。因此,在新一轮规划修编中,我们要更加重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认真研究加强耕地保护的对策和措施。要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治,继续抓好以“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整治”,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为规划修编奠定基础。 四是科学预测建设用地需求。要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现状、城市化水平、人口、城镇规模现状等方面因素,科学预测未来建设用地规模,并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坚决克服和纠正贪大求多、不切合实际、盲目扩大用地规模的做法。在合理确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需求的同时,重点保障小城镇建设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盘活闲置土地,从根本上实现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五是加强相关规划衔接。要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衔接,在“十一五”规划中充分体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要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建设用地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有利于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研究完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和政策性,提高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圆满完成。 为全面完成我县的土地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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