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上午,我们参加了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下午,再次把大家召集在一起,召开全省民政系统第八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主要目的是结合民政部门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职能任务,对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以及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齐玉同志、省政府副省长张光荣同志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新颁发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7号)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理清
一是要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协调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完善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草拟本行政区域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齐心协力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要大胆发挥牵头作用。民政部门一定要主动牵头,负责抓好以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努力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民政部门应有的贡献。因此,在这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位,大胆工作,牵头抓好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制度的修订完善。LOcalHOst
三是要依法发挥指导作用。依法依规指导好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村和社区选举委员会成立、选民登记、候选人产生和选举程序进行靠前指导,同时按要求把握好换届选举各阶段的工作进度。
四是要有序发挥监督作用。换届选举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民政部门要配合发挥好指导协调作用。因此,州县两级民政部门要摆正位置,通过制定
三是要重点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一方面,要指导做好新老村(居)民委员会交接工作,耐心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另一方面,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及时统计、汇总、上报选举结果。州、地、市民政部门要向省民政厅上报换届选举总结和相关数据,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同时,民政部门要负责抓好以村(居)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选举工作档案。配合乡镇指导新任班子制定好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新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培训工作。
总之,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齐玉部长、张光荣副省长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启动本地区第八次全省村(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工作。在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依法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监督等各项职能。要及时把握选情,靠前指导,要深入一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换届选举的进程,把握指导工作的主动权和规律性,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凡是民政部门能够解决的,应及时解决。需要几个部门联合解决的,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需要报请党委、人大常委会或政府决定的,应及时将解决方案上报。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省民政厅。
同志们,这次全省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城乡社区广大基层群众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全省基层组织建设,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建设,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集中关注,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在新的形势下开拓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及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新局面,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只要我们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科学统筹,坚持依靠群众和加强协调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把握要求,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勇气,不断开拓进取,就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次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