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加强全县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推进财政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纠正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对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每年精心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但是,从上级审计检查的情况看,我县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仍然比较薄弱,挤占挪用、账务混乱、随意开支、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比较突出。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隐藏截留、挪用各项收入及偷税、漏税的问题时有发生;二是逃避国家财政跟踪监管,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依然存在;三是财务制度、政策规章执行不严,违规支出、坐收坐支现象比较普遍;四是收支两条线、缴罚分离、政府采购等财政制度条例贯彻不严,落实不够,票据管理不规范、内部
二、完善机制,扎实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财政监督的内容和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的范围十分宽广,包括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预算收入的征收和解缴情况,代征代扣税收和政府性基金以及税收退库情况,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情况,专项资金、政府外债、国债转贷资金使用效益情况,预算外资金收支及其管理情况,以及国有资产、单位会计账户设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权时,有权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提供必要的会计凭证、账簿、计算机储存数据以及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有权就财政监督检查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有权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就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说明。loCaLhosT对被监督检查单位有伪造、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计算机储存数据以及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转移、隐匿其违反国家规定取得资产行为的,财政部门要依法将有关资料采取先行登记和保存措施。
(二)建立健全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一要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的日常监管。在收入监督方面,要实行对预算收入解缴、征管、入库、退付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完善预算收入的有效保障机制,督促下级财政及时、足额上缴各项收入,防止下级财政隐瞒、截留、拖欠应缴上级财政收入。在支出监督方面,要建立和完善预算支出的有效监控机制。重点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到使用的事前、事中监督和全过程跟踪监控,特别是要加强对虚报、挪用、侵占、乱支财政资金及随意转移预算内外资金、挥霍浪费国家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查处工作,逐步形成对预算支出的全方位监控。二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财政监管中的综合职能。财政监管不仅仅是财政部门一家的事,各部门都有加强监管的职责。发改部门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各类立项、投资的项目情况;税务部门要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收入检查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有关资金使用情况;政法各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违犯财经纪律的人和事;财政、监察、审计、税务、金融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全力配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并积极探索和建立有关部门联动配合的财政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努力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实效。三要严格追究财政监督检查责任。要逐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各职能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和依法打击财经违纪违规行为,坚持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予以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一要加强财政收支监督。财税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税收征管质量和非税收入解缴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房地产业、规模餐饮业、建筑安装业、房屋出租、交通运输、垄断行业及零散税收的征管检查,严禁滞留、延压税款。非税收入检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单位各项非税收入全部收缴到财政专户,集中管理统一分配,严禁收入解缴不及时和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二要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在资金拨付方面,原则上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将款项直接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专项资金支出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办理。在跟踪监督方面,要严格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对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县财政局要视情节缓拨或收回所拨资金。要进一步完善各类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查处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正常发挥效益。三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各单位凡纳入每年省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都必须进行政府采购,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要逐步提高集中采购支出占单位购置性支出的比重,扩大公开招标和集中支付范围。积极探索将建设工程依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发挥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和资金支付环节的职能优势。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强化管理,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认真履行好财务管理的领导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会计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掌握具体的财务管理操作办法和规程,努力提高自身依法理财当家的能力,切实履行好法定的财务会计职责。要自觉把所学知识贯穿于财政财务管理和业务处理的全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二)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财政专项资金,不得拖欠、滞留。要严格按照预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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