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社区和谐平安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为我县今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城镇社区建设提出了宝贵意见。
二、提高质量,增强调研自身价值
政协调研成果质量高不高,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对成果的采纳、转化,同时,也是调研的价值体现。质量是调研的生命线,我们要从三方面狠抓调研的质量,增强调研的自身价值。
1、调研要讲究科学。调查研究讲究科学方法,是取得高质量成果的重要保证。普遍认为,在调查研究中光我们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的力量是有限的,必须要依靠外部力量。一是要依靠党委、政府的强力支持。我们每次选题,要以县政协党组名义向县委报告,或经过县委常委会议的研究,或得到县委书记、县长的批示;调查中及时报告进度,争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关注;调查成果出来后及时呈报。这样我们的调查研究就减少了许多阻力,调研成果的力度、深度也大大增强。二是要联合县直单位(部门)的力量。有些调研业务性很强,必须邀请相关单位(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不仅省时省力,而且能使调研更准确、科学。如今年开展《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研,我们邀请了县劳动监察大队人员参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要组织外出考察,开阔眼界。我们在搞好县内调研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组织外出考察,开阔眼界,扩大、延伸调研面,这样才能取得更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如今年开展社区和谐平安建设情况调研时到章贡区解放办事处考察,我们看了几个社区居委会后,感触很深,有很多好的做法我们可以借鉴。
2、调研要注重实效。政协调查研究的目的在于建言献策,促进科学决策。因此,调研要注重实效。一是要讲究真实性。调研成果不真实,就谈不上质量,更不会产生实效。真实性要求我们在调研过程中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认识事物的本来面貌。不仅要求事实在主体上符合客观实际,在细节上诸如时间、地点、背景材料、数字等等也必须准确,不能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任意想象,弄虚作假。同时,我们要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对整个事物进行科学的分析,使认识更加接近客观的真理性,要防止以点代面,以偏概全,忽视事物的多面性。二是要讲究实用性
。调研成果大多在被采纳、转化运用中体现出生命和价值,因此要立足于有益于推动工作,有利于解决问题。三是要讲究时效性。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一切调查研究及成果都必须讲究时效性,否则就会成为“昨日黄花”、“放马后炮”,再好的调研成果也没有价值。
3、调研要着眼可行性。我们在提炼调研成果的过程中,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要既新颖独到又切实可行。所提的建议要有新意,让人耳目一新,但要具体且有操作性,这样便于采纳、吸收和运用。如我们在《关于我县社区和谐平安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中提出,对城镇社区建设要“依照新农村建设的模式,落实单位部门一对一帮扶”,这个建议虽然县委、县政府目前还未实施,但它有新意,也可行,将来县委、县政府也许会考虑组织实施。二是要避免脱离实际,好高骛远。意见建议不能泛泛而谈,不着边际。脱离实际的意见和建议不仅党委政府不予采纳运用,还会影响政协在党委政府中的整体形象。
三、创新方法,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了政协献策不决策。有人认为,我们的调研成果出来了,采不采纳,那是党委、政府的事。其实,成果能否最大限度地转化,还在于政协的推进和运作。为此,政协要不断创新方法,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
1、上下沟通,营造转化环境。调查结束后,要争取主动,上下沟通,积极营造转化环境。一是要及时争取主要领导的关注和支持。要及时将调研报告送交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让他们了解掌握调研情况,对政协调研工作及成果如何转化作出批示,并对下步工作予以关注和支持。二是要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反馈情况。针对调研的有关情况,我们要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反馈调查涉及的有关情况,加强思想交流沟通,消除顾虑,化解矛盾,争取配合,并尽力帮助转化、落实调研成果。如今年开展社区和谐平安建设情况调研后,调研组人员到民政局反馈情况,对调研报告中所提的建议进一步交流沟通。三是要借助媒体营造转化环境。我们要积极争取调研成果在党报党刊、政府网站上刊载,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调研成果在社会上的影响,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
2、多管齐下,拓宽转化途径。为增加调研成果的采用机会,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地报送调研成果,使其及时转化为党政决策的参考和依据。一是以提案的方式转化。对调研中发现的某一方面的问题,以调研组或个人名义撰写提案,通过提案办理进行解决。二是以建议案的方式转化。对一些重大问题的调研成果,及时提升到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协商,吸收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后,以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形式郑重提交县委、县政府,以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采纳。三是以社情民意或专报信息的方式转化。对在调研中了解到的一些本级无法解决,需要上级关注、协调的问题,以社情民意的形式报送上级政协。
3、跟踪督办,增强转化力度。调研成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后,还要通过密切联系沟通,跟踪督办,增强转化力度,确保调研成果真正落实到位。一是要建立反馈机制。县委、县政府要依照有关精神,出台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以正式文件形式送达有关方面的调研报告,有关方面要在规定时间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给予答复;对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办理情况,除书面反馈外,还应由有关领导在政协下一次例会上通报,等等,为调研成果转化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要实行跟踪调研。根据调研的有关情况,认为某个问题事关重大,需跟踪调研的,要再次组织力量,开展跟踪调研。三是要加强跟踪督办。对党委、政府批转的调查报告的落实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主动加强协调服务,并根据情况组织委员开展视察督办,促进调研成果进一步向现实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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