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事部门如何强化人事信访工作流程 (本文简要阐述从六个环节加强人事信访工作流程)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历史积淀的一些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部分教师读民师的工龄计算、工资制度改革、津补贴的发放以及公务员登记过程中的身份核定等有关人事方面的信访事件急剧增多,信访维稳工作成为了人事部门重要工作。为使人事人才服务于民,信访工作公开透明取信于民,笔者认为,各级人事部门必须强化人事信访工作流程,狠抓信访工作接、转、办、督、追踪等各个环节,确保人事信访工作平稳有序,再上新台阶。
根据有关规定,经过调查研究,结合人事部门实际,笔者认为,人事部门可以从接信、接访、流转、限时办结、督查督办、追踪调查六个环节上强化人事信访工作流程。
一是接信。收发室必须负责收拆给本单位领导的群众来信,当天收信当天拆封,做好登记、分类,做到急件先办,特事特办。
二是接访。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做好认真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好群众来访问题。对情况复杂或涉及有关部门的来访事项,经单位领导同意,可邀请有关部门来人协调处理。
三是流转。对反映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要在接到信访件的当日,将“急”信访处理签并附原信访件一并呈单位领导阅批,并按领导批示办理;对上级信访部门批转的信访件,由收发室登记后急送单位领导批示;领导批示由各科室、中心承办的,要求收发室当天将信访件转送有关科室、中心;对涉及下级人事部门的信访事项,承办科室5日内转给下级人事部门办理并告知来信人;对不属于人事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5日内告知信访人向有关部门提出。loCALhost
四是限时办结。对群众的信访问题,承办科室应自收到信访件之日起5日内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对领导阅批的信访件,要按领导的批示办理,并在5日内告知信访人;对事实清楚,情况明了的信访案件,限时在10日内办结;对情况复杂、问题较严重的信访案件,限时在3个月内办结,需顺延时间的,承办人必须向单位党组说明原因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在答复时,要求承办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政策规定办理;对群众要求合理,但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对信访人不推诿,不随意表态,要及时向领导请示,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主动说服教育,并正确加以引导,决不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五是督查督办。单位党组按照督查督办事项的急缓程度和时间顺序,及时了解办理进度,进行督查落实。对承办科室、中心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事项,发出督查催办通知进行催办,并要求分管科室领导进行书面情况说明。
六是追踪调查。信访答复件寄出后,15日内与信访人取得联系,追踪其满意程度,对不满意的信访人,耐心听其原因,作好电话记录,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本单位信访调处率和满意率不断提升,力求不发生新的信访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