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权问题探讨 |
|
|
提名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关口”,对于选好人用好人至关重要。对此,我们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深入的探索思考。 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权问题的实践探索和问题剖析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做好这项 工作,可以比较好地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如何尊重民意的问题,解决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个人说了算的问题,也可以有效地遏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势头的蔓延。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权问题上,《干部任用条例》第三章的第十条至第十九条做了宏观的规定,概括起来就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也就是说,有三个方面具有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提名权:一是个人的提名权,二是组织的提名权,三是群众的提名权。至于其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详细全面的规定。 在选拔任用提名权的问题上,各地近些年都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索,以前有的地方主要运用个人提名推荐和组织提名推荐,现在大多数地方主要运用民主提名推荐。但个人提名推荐往往不好把握,组织提名推荐往往引起众疑和众议,民主提名推荐往往众口难调,不好统一标准,但说服力和信服力较强。为了确保提名工作质量,现在我市采取的方法是:少用个人推荐、慎用组织推荐、主推民主推荐,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现实效果,能够适应现阶段的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要求,但从长远看,我们感到,仍然有潜在的局限性:一方面少用个人推荐、慎用组织推荐会削弱个人提名推荐和组织提名推荐的权力,与民主推荐来说,所占比例微乎其微,形成了“偏坠”现象。lOcALHOst另一方面民主推荐作为民意的反映,应该说有较强的普遍性和较高的公正性,但是由于民主推荐是个人主观评判的集中体现,因而它又受到方方面面的制约,也有一些实际问题,存在影响提名质量的一些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人因素的影响。民主推荐作为推荐者对被推荐人的评价行为,是个人意志的体现,就不可避免地烙上推荐者的个人感情色彩,因而会产生不十分公平的评价效果。首先,表现在立场观点上,推荐者往往是从自己的政治立场和观点出发,带着“有色眼镜”来看人,对被推荐人做出评价。当被推荐者与推荐者的立场观点基本一致时,容易被推荐人认可,反之,则容易被否定;其次,表现在个性特点上,个人的性格特点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性格爱好的差异决定了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程度的差异,当推荐者与被推荐人的个性特点相符或相近时,对被推荐人往往是有利的;再次,表现在人生阅历上,当双方个人经历相同或相近时,对被推荐人往往有利;第四,表现在个人素质上,从个人好恶和恩怨出发,既不看大局,也不看主流,对一身正气的开拓型干部,借民主推荐之机泄私愤,对当好好先生回避矛盾的干部则全面放行,使民主推荐结果失真;第五,表现在思想品德上,个别人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民主推荐前搞非正当活动,通过他人做工作,或私下打招呼,或小恩小惠,使推荐者完全背离了自己的思想,影响民主推荐的准确性。 二是庸俗关系的影响。各级国家机关组成了一个庞大的网络系统,而干部是多个网络系统的结合点,会受到各个方面社会关系的作用。因而,在进行民主推荐时会受到多方面关系的制约。有的受上下关系的制约,推荐人往往着眼于局部利益,出于协调上级下级关系的目的,因而在推荐时带有明显倾向性;有的受亲情、友情关系的制约,因为是老朋友、老同学、老熟人、老上级等一连串的关系,在民主推荐时考虑到关系利益,有失公允。 三是本位主义的影响。构成机关有机整体的各个职位均有不同的职能和分工,它们的不同使民主推荐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职能分工的局限性。一个机关的职能是多方面的,当它分解到每个职位时,各个职位就具有了相对的独立性,无论是在业务技能上,还是目标要求上均有一定的差异,作为民主推荐的操作者,不可能对机关的每个职位都相当熟悉,由于其他职位“陌生”,因而推荐质量必定会有一些落差;二是角色作用的局限性。机关的各个职位在整个机关运转的过程中的角色作用是不一致的,有时较强或很强,有时却很弱。对内而言,负责办公室、财会等工作的职位在宏观调控的力度上就稍大一些,内部推荐往往处于有利的地位。对外而言,一些直接从事业务工作的相关职位,涉及的面较广,因为工作关系了解的多,因而在外部推荐时就具有了相对的优势;三是熟识程度的局限性。有些单位办公场所分散,内部人员的相互了解不深刻,因而在民主推荐中,小部门、小集体内的人员常常获得相对的有利条件。 四是好人主义的影响。在机关建立一个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有的机关搞民主推荐时,受思想制约,影响了推荐的质量。一种是受个人主义影响,怕影响团结,被推荐人即使存在问题,别人不提,我也不说;另一种是受随意心理的影响,民主推荐的直接参与者的责任意识也是影响民主推荐公正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的人缺乏严谨的工作作风,认为与己无关,态度冷淡,对民主推荐采取无所谓的态度,随意性很大,或者随大流,别人选谁我选谁,缺少主见。 五是局部失真的影响。在人员较少的单位进行推荐缺乏科学性,因为人少,每票的份量都很重,少数人的意见便影响推荐的结果,推荐的真实性得不到保证。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提名权有所偏颇,个人、组织和民主三方面权力没有得到均衡保证。 二、规范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权的对策和建议 规范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权必须在个人、组织和民主三方面提名权上有所均衡和保证。 一是要在个人推荐提名、组织推荐提名、民主推荐提名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具体性规范。 在个人推荐提名上,要明确权力,严密程序,完善制度。任何人,都有提名推荐或自荐领导干部人选的权力。个人推荐或自荐领导干部人选,推荐或自荐人 [1] [2] [3] 下一页
|
|
上一个党建工会: 做好机关党支部工作几点思考 下一个党建工会: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
|
|
|
看了《规范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提名权问题探讨》的网友还看了:
[记要]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规范化的几点思考 [记要]法律思维导论:论法律规范的意义和结构 [记要]浅论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及其社会影响 [记要]浅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政府政务]在全县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 [记要]浅论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及其社会影响 [记要]浅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政府政务]在科级领导干部离岗考察培训班暨市选拔生和大学生 [政府政务]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暨农村综合服务规范管理培训班 [三农问题]关于加强县级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探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