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印发深化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6月18日省交通系统深化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巩固、扩大华北五省市“零点行动”治超成果,有效保护路产路权,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进而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公路货运市场秩序,按照省交通厅、市交通局《深化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严格按照“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管理、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治超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执法、执罚工作力度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和交通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使全县公路超限运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通过统一治理,到2005年2月底,在全县辖管道路范围内,使超限运输车辆不超过全部货运行驶车辆的1%,坚决消除因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而引发的影响道路畅通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杜绝只收费不卸载,先罚款后放行的治标不治本的“短期治 超”工作方法,彻底根治收费罚款不开票等公路“三乱”行为,使道路货运市场进一步规范,并在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中保证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严防超限运输现象反弹。到2006年12月,彻底杜绝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现象的发生。
三、治理步骤
治理超限运输的步骤共分三个阶段。loCaLhOSt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4年6月20日前)
这一阶段要调动全局一切积极力量制作宣传标语并在国省干线公路两旁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材料,把宣传深入到煤炭、矿山、建材等原材料生产、集散地。出动宣传车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要充分利用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特别是“铁铲行动”的具体措施和标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出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全面治理阶段(2004年6月20日—2006年12月31日)
全面治理阶段分为三个步骤。
(一)进一步集中治理,也叫铁铲行动(2004年6月20日—2005年2月28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并完善各项监、管环节,保障治超工作扎实、有序、规范、稳妥运行,巩固“零点行动”以来的治理成果。集中治理车货总重55吨以上或单轴平均承载大于10吨的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经批准运输不可解体大件物品的车辆和运输鲜活产品及防疫、救灾物资、部队运送特殊装备和军用物资的车辆除外)。超限运输检测点和流动巡查阻截组要加强管理,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治超效果,超限运输检测点对车货总重55吨以上或单轴平均承载大于10吨的超限运输车辆,坚决卸载,并且要一次卸载到位,对卸载车辆建立卸载档案,并做好记录。卸载货物保存期限为72小时,超过保管期限的,在县财政、物价、纠风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变卖处理。
(二)总结阶段(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县交通局治理公路超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超限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对在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进行通报表彰,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并对违法乱纪行为或给治超工作中造成极坏影响的个人做出严肃处理决定,同时就全县治理工作情况向xx市交通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三)日常治理阶段(2005年6月1日至2006年12月底)。这一阶段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工作,按照要求,继续抓好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将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巩固治超成果。
三、巩固阶段(2006年12月以后)。全县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做到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确保治理成果,严防超限运输车辆的反弹。
四、主要措施
(一)、卸载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超限认定标准,对超限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卸载(运送鲜活产品和流体、危险品、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及无法卸载物资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在集中治理超限期间,对不符合下列第1至5种情形规定的标准,坚决卸载:
1、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2、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两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3、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4、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5、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二)处罚
在治理超限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超限车辆除一次卸载到位外,对上述第1至5种情形的超限车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第5款之规定,处以1000元罚款(所有罚款必须在治超点统一缴纳)。治超检测点对认定超限车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累计登记达到两次的,由县交通运管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理。
(三)精心部署
xx县交通局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由路政部门牵头,协调交通局运管站、养路费征稽所、207国道张北收费站等部门全力配合,进行联合执法。治超固定检测点设在国道207线k366+500米处(xx县农业局恒温库院北),卸载场地设在xx县农业局恒温库院内,检测点称重、开票、车辆疏导等执法人员执行24小时轮岗值班制度,全天候监控,节假日不休息;流动检测点根据超限运输营运线路实际情况,按照随时增减,可移动、便于卸载的原则,临时安排位置,治超固定检测点及流动检测点于6月20日前完成报批手续。
(四)强化管理
路政执法部门的罚款要严格按照《xx省深化公路超限治理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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