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县《2010年民主评议县直单位中层干部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要求,为切实搞好我局2010年民主评议中层干部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县“三提升”活动目标要求,着力解决在个别干部中存在的服务态度生硬、不作为、慢作为、随意作为等不良问题,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促使其更新观念、提升站位、提高效率、服务大局,为优化政务环境和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发挥中坚作用。
二、参评范围
2010年,民主评议我局中层干部活动,按照“突出重点股室,注重评议实效,逐年扩大范围”的要求,列入评议范围的人员包括:财务股长吕斌全、救灾股长常洪、优抚股长王洪萍、殡管所长王淑枝4位中层干部。
三、评议内容
1、服务发展方面:是否能够为企业、重点项目和个体投资者办事提供良好服务。
2、方便群众办事方面:是否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ab岗位工作制。
3、依法行政方面。是否存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野蛮执法等问题;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等行为。
4、办事公开方面:是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5、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存在故意刁难、作风懒散、生冷硬横、推诿扯皮等问题;是否能够及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现实问题。
6、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LocAlHOST
四、评议方法
对中层干部评议采取本人述职、满意度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召开由部分参评员代表和被评人员参加的评议大会,听取被评中层干部述职;二是组织参评员代表和部分人员对被评中层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
局评议办要随时收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被评中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告被评人员,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由局评议办挂账督办。
五、计分方法和评议结果运用
1、计分方法。由局民主评议办公室统一设计问卷,满意度最高为100%,最低为0。参评员代表和部分人员在0至100%范围内对被评中层干部进行满意度评价。参评员代表评议占总分70%,所在局人员评议占总分3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定为末位中层干部:存在的问题被县级以上新闻煤体曝光,经查情况属实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评议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连拉票,经查属实的;有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
2、评议结果运用。从2009年开始,对年度民主评议满意度低于60%的和在本单位处于末位的参评中层干部,要进行诫免谈话,责令其剖析原因,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民主评议满意度低于60%的和连续两年在本单位处于末位的参评中层干部,要免去现任职务,保留同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另行安排工作。
六、具体步骤
民主评议中层干部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召开局民主评议中层干部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及时研究制定评议方案,确定参评人员,并于5月底前报县民主评议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明察暗访。由局民主评议办公室组织参评员进行明察暗访,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局民主评议办公室,并督促落实。
第三阶段:组织评议。由局民主评议办公室组织部分参评员,对我局列入参评的中层干部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