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7年8月调任xx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于2008年12月又到安监局担任党组书记、局长。一年来的重点工作在政法委,在县委和市委政法委的关怀和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以进取和仁爱之心赢得了同志们的配合与支持,在工作中紧紧围绕全县政法综治工作目标,不断深化“平安泗洪”的创建,努力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矛盾调解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继续提升政法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尽心尽责,扎实苦干,做好勤政廉洁的带头人。现将一年来的勤政廉政情况述职如下:
一、 勤政建设情况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发展,首先得有一个平安稳定的环境。实践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秩序的有效途径,在一年多的工作中,我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与政法委书记一道,积极带领全体政法干部、干警及相关成员单位,着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首先是健全防控体系,全面构建平安创建的防范网络。一是强化人防建设,扎实推进群防群治,指导和协助综治办精心打造乡镇巡逻防控、社区民警、村级保安等8支队伍,并通过“一事一议”筹集专项资金,提高治安防范人员的待遇,各乡镇配备专职联防队员1842人,建立社区和农村中心警务室119个,按标准建设,配齐设备和人员。二是突出技防建设,大力提升防范水平,争取县财政投入750万元,用于对全县老技防整治和“五大技防工程”建设,在科技强警方面建立23个信息管理系统,并对23个乡镇加大监控设施建设,和110指挥中心联网,做到全方位、全天候监控。locAlHOst三是完善设施防建设,切实加强治安管控。在城区主要路口、公共复杂场所等重要区域增设15个治安岗亭,购置3辆特制警务用车,建立流动警务室。创新性加强小区防范,筹集200万元资金,对8个老小区进行设施防范升级,建立校园警务室,实现校园监控与警力监控联网。四是协同公安开展严打整治,有效打击各类犯罪,并和综治委联手,大力开展全县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二)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指导全县各乡镇在矛盾调处中心设立专门调解室,聘任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在村居成立调解站,构建三级调解网络;推行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指导乡镇村居建立调解中心和调委会,形成“信调对接、公调对接、诉调对接”等五大调解工作机制。今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550起,调解成功2508起,调解率100%,成功率达98%。
(三)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省市关于在乡镇一级建立政法综治工作中心的要求,采取政法委领导分片包干指导,在全县23个乡镇高标准完成了政法综治中心的建设,落实办公用房,配齐工作人员,统一标识标牌,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现人员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并采取典型辐射、互评互查,使政法综治中心日益完善,这是有潜在、长远效应的基础工作,将会在今后平安创建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心系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平安是福,平安是人民的共同愿望,我今年在平安创建中做了一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我感到快慰。同时,结合法治创建,也协同其他单位办了些实事,如督促建设局搞好拆迁工作,在东方花园、天星花园等拆迁中,认真做好安置补偿事宜,使1600户拆迁户没有造成纠纷上访;协同民政搞好“春雨班”,做好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监督卫生局加强食品卫生检查,去全县中等以上规模餐饮业健康体检由过去的60%提高到85%,对6家严重违法的给予停业整顿。
在平安建设工作中,由于我县是经济落后的地区,对社会面治安防范专项经费投入不到位,也达不到上级考核标准。
二、廉政建设情况
(一)本人执行党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本人能够学习廉政准则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做好家人及子女的教育工作,在重大活动中,先和领导商榷,再征求大家意见,做到民主化、公开化。使权力在阳光下行使,权为民所用。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综指。把“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以人为本做官”落实在行动上。
(二)述廉(廉政)有关必答内容
1、有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或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或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作为一名原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现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本人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不存在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也没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更没有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2、有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以“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或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
本人始终能严格要求自己,从来不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另外,本人对投资证券、期货不感兴趣,从来不参与证券、期货的投资,不存在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等现象。
3、有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或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本人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也没有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或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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