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执行创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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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执行创和谐 都说执行案件“难办”,可我认为只要用“心”去办,很多案件还是可以顺利执结的。 作为一名法律的维护者、执行者,如果想把法律规定与实际案件很好的结合运用起来,那就要有一颗“诚心、耐心、公心”。只要能在办案时对当事人具备这“三心”,执行案件还是很快能执结的。我所在的法庭隶属于经济相对落后的东北部地区一县级城市的基层法院,当地人受教育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法庭所受理的案件多是一些离婚、赡养纠纷等家庭关系案件,实际办理案件中对当事人的讲解是必不可少的,可有时效果还很不理想。在基层法庭10余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在给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用诚心去化解双方的矛盾,用耐心去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矛盾,用公心去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2009年5月,我所在的法庭受理了一起申请对离婚财产要求执行的案件,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了解到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离婚后没有按调解书规定的内容给付申请执行人相应的分割财产,而被执行人出外打工,一走了之,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 针对该案,我找到申请执行人细致的了解情况,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在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及可能打工的地点的同时,耐心的做申请人的工作。在与其交谈中发现双方当事人之间还是有“破镜重圆”的可能的。双方之间还有一个7岁的男孩,离婚后归申请执行人抚养,我认为这一关键点是解决案件的突破口。一次孩子因肺炎急需住院,而申请执行人无力承担高额医疗费,找到法庭后,要求尽快执行该案,拿到执行款给孩子看病,当时申请人的情绪很激动。loCAlhOST面对当时的情况,我对她说,“孩子的病不能耽误,我先给你拿钱给孩子看病”。申请执行人流着泪说,“感谢人民的好法官”。 不久,我们通过努力找到了被执行人,在向其说明应履行的法定义务的同时,还对申请人极其儿子在这段时间的生活上的难处作了讲述,被执行人听后对自己以往的行为很是后悔,表示要同申请人谈一谈,请求申请人的谅解,我感到应抓住这一“破镜重圆”的契机,安排了一次双方交流沟通的机会,最后双方矛盾化解,重归于好。 现在一家三口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构成社会生活的这一细胞——家庭,又散发出了生机与活力。 北安市人民法院 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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