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县加强春运组织工作通知 |
| 更新时间:2012-1-15 22:4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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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春运期间的客货运输组织工作。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确保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650号)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746号)精神,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高度重视。强化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2月16日结束,2012年春运于1月8日开始。为期40天。据预测,2012年春运期间全市旅客运量约650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2%其中:铁路约292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7.8%公路约6000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0%民航约11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5%水运约100万人次,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学生流、探亲流和民工流将形成叠加,2012年元旦、春节相距较近。春运高峰将提前且持续时间较长,高峰客流量大,运输供需矛盾突出。市内中短途和农村客运客流大幅增加,群众出行需求向多样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包车客运需求将迅速增加,道路旅客运输组织难度加大。道路、铁路、航空客流的大幅增加,通往汽(火)车站、机场的公交及轨道线路客运量将明显增长,对城市公共交通疏运及轨道交通与公交线路的换乘接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严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12年春运工作。以客为主、优质便捷”春运工作原则,站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春运及“春节黄金周”客货运输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以主管领导负责的春运工作组织机构,制订春运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交 [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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