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0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8年6月3日正式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安部、省厅要求,为了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0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8年6月3日正式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安部、省厅要求,为了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奥运安保攻坚战,采取广泛宣传、全面摸排、认真整改、规范提高等措施,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办法》,全面推动和促进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全市娱乐场所底数清、情况明、档案全;
(二)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设施得到有效整改,硬件设施达标;
(三)娱乐场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娱乐场所“毒赌黄”活动得到进一步遏制,治安秩序良好。
二、方法步骤
此次《办法》的学习贯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阶段(现在开始至8月15日)。各分局要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开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治安部门和派出所民警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办法》的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办法》的各项规定。要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辖区娱乐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办法》的有关条款,督促、引导娱乐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不断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和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自觉性。lOcALHoSt同时,要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办法》的基本内容,营造贯彻执行《办法》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备案整改阶段(8月16日至9月25日)。按照“边宣传、边备案、边整改、边完善”的办法,全面推进娱乐场所的登记备案和自查整改工作。
1、认真落实娱乐场所备案登记。8月25日前,各分局要迅速组织以派出所为单位,并由治安大队成立工作专班进行督导,对辖区娱乐场所开展全面登记备案,掌握娱乐场所的底数以及名称、地址、经营证照有效期限、经营范围、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等情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2、全面整改娱乐场所经营设施。9月15日前,各分局要通过宣传,指导、督促娱乐场所迅速对照《办法》,认真整改违法违规经营设施。重点督促娱乐场所悬挂禁毒、禁赌、禁娼等警示标志,拆除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设置的各种隔断、房中房,整改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不安装透明门窗、设置门锁以及可调灯光等问题,大力推进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和安全检查设备安装工作。
3、健全完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9月25日前,要督促娱乐场所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维护场所内治安秩序的义务,并指导娱乐场所按照《办法》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名簿和营业日志,落实保安员配备,落实场所内安全巡查制度和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制度。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26日至30日)。各分局要组织治安、消防等单位成立联合检查专班,对辖区娱乐场所学习贯彻和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督促迅速整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10月份,市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分局工作情况和娱乐场所硬件设施和经营情况开展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打击查处。要结合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在登记备案、督促整改的同时,加强对娱乐场所“毒赌黄”的打击查处,以打促管,积极推进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文化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落实联勤检查、联合会商、联动执法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信息互通机制,形成管理合力。
(三)加强管理创新。要以此次贯彻学习《办法》为契机,结合辖区娱乐场所实际,研究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管措施,并在进一步落实“黑名单”、“重点管控”制度的基础上,广泛推行娱乐场所动态考核、分级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四)加强情况信息。各分局要明确专人,及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30日前报市局治安管理处一大队,10月1日前上报全面工作总结和有关工作表格,重大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