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呼和浩特市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年度
(二)公开承诺,履职践诺(3月初至12月底完成)
1、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分别按照“五个好”和“五带头”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做出承诺,各支部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建立承诺事项台帐,对履诺事项,做到“承诺一件、登记一件、兑现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条条落实、项项兑现。
2、开展“能力提升”活动。各党支部组织党员结合岗位特点,深入开展“基本理论、基本业务、基本技能”三项基本功训练,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督促党员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3、开展“履职践诺”活动。党组织和党员围绕承诺内容,制定目标承诺书,提高践诺质量,确保群众满意,采取承诺—践诺—再承诺—再践诺的循环方式,深化“优化服务提效能”活动,改善作风,提高效率。
4、开展“组织创新”活动。创新党务公开,逐步实行发展党员公开等党务公开制度,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党员先锋岗,确定党员责任区等形式,促进党员作用的发挥。
(三)考核评议,整改提升(11月初至12月底完成)
1、完善考核。局党总支依据《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比办法》,分别对各支部、党员开展目标承诺活动进行考核,每半年小评,年终总评,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年末进行全面考核。
2、组织评议。抓好“一会双讲三评”,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做到各级领导干部要作点评,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在业务素质、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等方面都被点评,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LOcALhoST
3、整改提升。各支部、党员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对考核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实施全面整改提升。
(四)评选表彰,完善机制(6月初至7月初完成)
1、组织评选表彰。坚持自下而上推荐、自上而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人选,作好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
2、挖掘典型事迹。对在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深入挖掘典型事迹,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扩大先进典型影响力。
3、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回顾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开展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搞好我局创先争优活动,局党总支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罗琳同志任组长,张铭花同志、王虹妹同志任副组长,田军、贾玉冰、沈红、燕建平、贺海朝、孟瑞洁、王召祥任成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超前谋划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负责活动具体组织工作。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局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把握进度,及时督导
活动领导小组采取听取汇报、专题调度、交流研讨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召开阶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