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宣传,11县广电局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县范围实施农村特困户、分散居住五保供养对象危房改造工程(下称“危改工程”根据贺发[200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
五、补助规范
县危改基本经费资助规范为:依照壮族自治区实施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方案的要求。
1、五保户、特困户:平均每户不低于5000元。
2、一般困难户:平均每户不低于3000元。
六、资金筹措
所需经费采取政府补助与个人自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作为县委、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社会扶助和亲戚邻居互帮互助相结合的方法解决。各乡镇要在上级补助、县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受助户的亲友邻里捐资、捐物,资助特困户进行危房改造。
七、优惠政策
凡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报建中涉及到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县人民政府对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实施专项扶持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一律免收,切实做到零收费。
八、组织实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lOcalhOsT县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二)部门协作。
依照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各项目标要求,县直各部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危房工程”
负责全县危房改造工作的排查和整体规划的制定;补助资金的分配;工作进度,
1、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整体情况的汇总和上报,组织和协调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监督和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
2、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危改专项补助经费并按计划安排拨付资金。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危改户建房用地操持的有关手续。料理报建手续,
4、县建设局负责为危改设计建设图纸。做好危房改造质量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协助危改户建沼气池。
5、县扶贫办和能源部门负责协调落实沼气补助资金。
6、县卫生局负责危改户卫生厕所建设的技术指导。
7、县林业局负责安排和调剂危改户所需林木的砍伐指标。
8、水电局负责危改户的用水用电问题。
9、县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范要求进行技术指导。10县农业局负责对集中建房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