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顾
期间,我区新城建设与发展正处于攻坚阶段,大量拆迁群众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亟需解决,
四、工作措施
(一)以充分就业为重点,进一步开拓就业再就业发展空间
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通过挖掘潜力,激发活力,加大投入,支持创办新企业,吸纳和推荐劳动力就业。抓住机遇,创新思路,采取措施,逐步释放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承载力和吸纳力。
完善劳动力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就业备案制度,并逐步加以完善。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信息联系点,采集实用性岗位信息,每年对城乡劳动力的就业状况进行一次抽样调查,定期公布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
建立职业培训、就业、创业一体化工作模式。积极与区教育局及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充分整合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完善联合办学模式,扩大办学规模,增加培训工种,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高质量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结合“再就业援助”活动,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模式。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培训,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信心,帮助他们完善创业构思,提供再就业孵化基地。
继续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以“零就业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等困难群体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就业援助的针对性,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拓宽政府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规模,并优先吸纳就业困难对象。locALHost
(二)提高社会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扎实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继续与有关部门实行联动工作模式,加大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的工作力度,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为扩面重点,从落实社保政策和改进服务手段上着手,让更多的城乡居民享有社会保障。
做好养老、医疗保障的有效衔接。继续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加强政策宣传,使原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员了解转保政策和办理流程,及时办理农保转企保手续,通过适当补缴费用,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确保被征地农民“三保”(社保、农保和基本生活保障)有效衔接,对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帮助他们用其基本生活保障个人帐户资金缴纳社会保险费。
稳步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扎实推进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在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城镇居民医保扩面成果。
进一步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发挥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建立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落实好社会化管理各项服务制度,督促企业依法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坚持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大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守法经营的观念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打击非法用工为重点,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维权服务。
切实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突出民生为本,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工会、企业三方主动做好联系和沟通,定期研究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协调维权能力。
以劳动争议调解为抓手,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大力加强街道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加快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步伐,期间确保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处理中心正常运行,构筑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新体系。对劳动争议突发事件的监控和处理实现重心下移,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