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公文方案 >> 公文写作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试述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试述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做两项工作:一是认定案件事实;二是适用法律。其中认定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基础和前提,是整个民事诉讼的中心,而事实的认定则又是通过证明活动来实现的,要解决案件的证明问题,首先要搞清诉讼主体中谁负有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义务,即要明解举证责任的分担问题,可见,举证责任及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在民事诉讼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
然而,长期以来,举证责任及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在我国一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法院包揽了所有证据的调查、收集,当事人的作用和积极性未能得到发挥,既使司法的公正性受到了怀疑,又使办案效率受到了影响。为此,近年来,理论界开始重新审视这一制度,法院系统也已把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作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积极加以推行,在引导当事人举证,强化当事人举证意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6日通过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民事审判的举证、质证、认证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决定性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个法官对《规定》的理解不同,在具体案件中,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的要求及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笔者通过对《规定》的学习结合审判工作的实践,谈一谈对举证责任分配的认识。
一、举证责任的渊源及内涵
探讨举证责任分配问题,首先必须解决我们分配的是什么,即须对举证责任有个明确的定义。“举证责任”一词最早出现在古罗马的法典,公元前450年颁布的《十二铜表法》即有关于举证责任及举证责任分配的要求,但当时的法学家并未给举证责任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从当时规定的举证责任来看,仅是当事人向法庭提供证据的责任,自罗马法时期提出举证责任及其分担学说以来,两大法系的学者根据本国的司法特点及传统分别对举证责任的涵义赋予了不同的含义。LOCALHOsT
时至今日,法律的发展及法学理论的研究以远非夕日古罗马帝国时期可比,不同国家,不同法系的学者们对举证责任的概念或内涵作了不同的解释,大约可分为以下几种观点。
英美法学者一般认为举证责任是个具有多种含义的概念,大多数证据法学权威都认为举证责任是个广义的概念,其中包括提供证据的责任和说服责任,前者是指诉讼开始时,或在审理、辩论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对争议事实提出证据的责任,认为在正式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义务把他所掌握的全部和案件有关的证据在审判阶段提出,否则,法院认为当事人已放弃利用这项证据的权利,不能在以后的审查中再提出该证据。后者是指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为使法官(或陪审团)信服其提出的全部事实而承担的证明责任。这种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取决于实体法对争议事实的规定,所以,又被称为“法定的证明责任”或“法定的责任”。
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理论中,对举证责任的含义的理解同样也存在分歧。主要表现为德、日两国诉讼理论中的主观举证责任与客观举证责任之争。主张举证责任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理论的传统观念,该观点把举证责任看作是当事人就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供证据的一种义务或负担,从行为角度考察举证责任,又称“行为责任”。德国法学家格拉斯于1983年首次提出了客观举证责任,该观点认为:“关于诉讼上进行裁判的重要事实,真实或虚伪,不能得到心证时,规定其真伪不明的结果由哪一方当事人负担,就是举证责任。”把举证责任视为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对举证责任的研究较晚,大约始于八十年代,且受大陆法系学者的影响较大,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行为责任说。即从当事人提供证据及用证据证明其主张这两方面行为来说明举证责任,从行为的内容不同,具体又可分为提证责任说和证明责任说。提证责任说,认为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对自己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所负有的提供证据的责任。证明责任说,侧重从证明的角度来说明举证责任,认为:举证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加以证明的责任。证明责任说与提证责任说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证明责任说中的证明不仅包含向法庭提供证据的行为,而且还包括用其提供的证据向法庭说明、解释其主张或主张的事实成立这一行为。证明责任说相当于英美法系的提证责任和说服责任的统一。
(2)结果责任说。认为举证责任是指当诉讼上无法确定某种事实的存在时,对当事人产生的不利后果。也有称为“危险负担”也就是大陆法系的客观责任。
(3)双层含义说。又称为提证责任与结果责任统一说,认为举证责任既包括由谁提供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内容,也包括由谁承担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后果的内容。
(4)三层含义说。该观点认为:举证责任应当包括三层含义:第一,是指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第二,是指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其主张具有真实性;第三,是指当事人对其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所提供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具有真实性时,可能承担不利的裁判结果。
以上对举证责任涵义的不同理解,直接影响了我国学者对举证责任的研究和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6日通过的《规定》,是我国证据立法中第一部关于证据方面系统的规范解释,《规定》对于举证责任的内涵基本采用了上述第四种观点,即三层含义说,同时又规定了证据提出的时间效力。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来看,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应是指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这一概念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中,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规定》第2条、33条、34条也对上述定义作了阐述。
二、举证责任分配的内涵
举证责任的内涵确定了,举证责任分配的内涵也就不难理解了。众所周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法院的职责,依照通常的规则,法院在裁判时,首先必须确定作为裁判基础的事

[1] [2] [3] 下一页

  • 上一个公文方案:

  • 下一个公文方案:


  • 看了《试述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的网友还看了:
    [技巧经验]在农村民事纠纷调解上的应用工作技巧
    [合同范本]民事起诉状(书)
    [合同范本]民事起诉状
    [合同范本]民事反诉状
    [合同范本]民事上诉状
    [合同范本]民事答辩状
    [合同范本]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公文写作]2007年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总结
    [公文写作]对当前制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探因
    [公文写作]论民事诉讼监督程序的完善

    公文写作
    普通公文方案追求卓越的企业文化
    普通公文方案庆祝建国55周年喜迎中秋文艺晚会
    普通公文方案通用汽车再度驶进“垃圾堆”
    普通公文方案国际职业培训师培训班(北京第五期
    普通公文方案县司法局行风政风建设工作总结
    普通公文方案2007年度市物价局局长述职报告
    普通公文方案抓好“职工之家”建设,稳定职工
    普通公文方案如何把握信息化项目管理
    普通公文方案二00三年教师个人述职报告
    普通公文方案2006年度经营管理目标总则
    普通公文方案“安心工作,家里有我”(警嫂事
    普通公文方案*党员要摈弃劣质文化
    公文方案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探讨领导者应该做什么?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公司关于开展2007年度优
    普通公文方案[申报材料]2007年教师个人工作总结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法院院长在普通话竞赛活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项目管理师:人才资源新
    普通公文方案[活动方案]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在全县城市化工作会议上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我国农民教育机制新探析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优秀教师代表在2010年庆
    普通范文[规章制度]*公司文控中心管理办法
    普通范文[零八零六]解放思想扩大开放自我剖
    普通范文[零八零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建筑公司庆祝建国60周年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公安建国60周年征文:三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国税局深化纳税评估加强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派出所所长个人党性分析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主持词]医学院教职工团拜会主持稿
    普通演讲[节日祝福语]庆“六·一”文艺汇演串词
    普通演讲[节日祝福语]父恩如山—2010年父亲节祝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秋季篮球赛领导开幕词
    普通演讲[主持词]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在全市城乡建设暨环境综合
    工作范文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集团公司联谊晚会主持人台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质量检验的汇报
    普通公文方案[企划方案]市药业发展规划(2005-2010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2012学年第二学期一3班级工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浅论网络犯罪侦查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教师汇报课暨信息技术与学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二○○五年×旅游区管理局
    普通总结[年终总结]文教局人事科上半年工作总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在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经验交
    普通汇报体会[学习体会]科学发展观学习心得
    普通汇报体会[先进事迹材料]机关后勒管理先进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