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致命的隐患。监督制度不健全和不能得到有效落实是干部监督工作效力不高的根本原因。此外,调查中,14.3%的同志认为干部监督工作不力的原因是"制度不健全",71.4%的同志认为"制度不能落到实处",14.3%的同志认为是"其他原因"。可见,现有的制度执行不力成为影响干部监督工作效力的客观原因也是关键问题。
3、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实施党内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极少数单位和个人对贯彻执行《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全面认识,被动执行甚至不执行《条例》;极少数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组织原则和党性原则,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画"圈子",搞"小团体",严重妨碍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另外,个别同志在党的原则问题上采取实用主义态度,"看到问题不开口,遇到矛盾绕着走",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自己升迁;监督班子成员怕今后不好共事,反对意见提多了被当成"闹不团结";监督下级怕干部考核影响民主评议,失去群众基础;作自我批评又怕丢自己的面子,影响自己在班子中的威信。因此,谁也不批评谁,谁也不监督谁。有的人甚至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和有力武器异化为"表扬与自我表扬",这是导致干部监督工作不力的主观原因也是重要舆论氛围。
4、监督主体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网络,但监督主体的作用发挥不够理想。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探索,我们已建立起一整套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较为完善的网络,既有党内监督,又有党外监督;既有人大、纪检监察、司法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又有干部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既有上级、同级的监督,又有下级的监督,党员干部已处在全方位的监督之中。这些监督,较为有效地防止了党政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和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但是,目前这个监督网络中各监督主体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之间在工作上的联系和联合还不够紧密,影响了监督网络整体合力的发挥。
三、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对策
我们认为,加强干部监督,解决干部监督工作效率不高、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必须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完善制度等措施多管齐下。
1、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不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选好用好干部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认为,要贯彻《条例》,真正把*上强、有组织领导能力、作风正、清正廉洁的同志选拔到党政领导岗位,必须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好党政领导干部的推荐关。要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开展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凡大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坚决不列入考察对象。根据调查,100%的同志认为领导推荐干部时,应该写出署名的书面推荐材料,填写《领导干部推荐表》,65.6%的同志认为应该建立荐才失察责任制,被推荐并任用的领导干部在一定任职期限内出现问题,推荐者必须负连带责任。有19.9%的同志认为对推荐责任的追究应视情况而定,不能搞"一刀切"。二是把好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考察关。重点通过同级领导、直接下级和分管部门考核,并要延伸到普通干部和群众。今年对区管领导班子进行的考核,"党政领导干部面向本单位全体人员和业务相关部门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并把谈话对象延伸到普通群众,谈话面必须超过50%"的要求,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74.1%的基层干部群众认为这一形式是"好的"或"比较好的"。对刚刚建立的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要求考察领导干部时必须及时写出署名考察材料和考察组意见,基层干部群众认为这一措施"好"或"比较好"的占68.3%,24.2%的同志认为"无所谓",7.5%的人认为"没有信心"。但同时也有同志提出应制订对考察失实的具体处理办法。三是把好建议党政领导干部人选的参谋关。50.7%的同志认为组织部门在向党委建议党政领导干部人选之前,必须认真分析推荐、考核考察情况,好中选优。35.4%的同志认为选拔任用干部应征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信访部门的意见后再经部长办公会、部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建议方案和人选。四是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在调查中,大家对固有的集体研究决定的形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12.6%的同志提出量化集体研究决定指标的建议,6%的同志建议加大对极个别领导干部以个人意见干扰或代替集体意见的现象制定出明确而具体的处理办法。
2、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全社会的监督意识。首先是强化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的各项措施,都必须通过其自身发挥作用。因此,必须从提高思想*素质入手,把党员领导干部世界观的改造与党内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其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同时,借鉴今年区县领导干部"三讲"教育的成功经验,在定期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党的宗旨和"三观"教育的同时,广泛发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加大对违纪违法党政领导干部的惩处力度,严防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事件的发生,充分调动权力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方面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参与监督,个个乐于监督"的氛围。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监督工作的认识,才能有力地推进干部监督工作。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首先,必须依靠改革不断完善干部监督制度。要对新形势下的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必须在固有的制度下实施动态监督,这就要求必须建立一套能够适应新形势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有些制度在保证可操作性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地有一些灵活性,这些要求和需求只有也必须通过改革才能完成。仍以前面提到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例,若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报告的内容和程序,强化奖惩措施,并将每年执行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将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其次,必须依靠改革继续深化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的各项措施。以我区当前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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