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各指导组:
分析评议阶段是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阶段,既是对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效果的检验,又是搞好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基础。为了深入扎实地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根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活动开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针对各支部的特点,引导广大党员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对照检查、深刻自我剖析、自觉接受评议,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的问题,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党性意识淡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的问题,进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目标。
二、方法步骤
各支部要在镇先进性教育活动转段动员会后,迅速进入分析评议阶段。分析评议阶段从8月18日到9月28日,共40天。重点要抓好八个环节:
1、广泛征求意见(8月18日—8月23日)
主要方式:(1)召开村情民意座谈会;(2)发放征求意见表;(3)设置征求意见箱;(4)党员干部走访农户。
具体要求:(1)主动征求意见。各支部和党员要围绕增强致富、带富本领,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建设富裕村、和谐村,主动征求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要做好会议记录。LoCALHoST由镇派指导组负责,以户为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2)认真汇总意见。镇派指导组负责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收集到的意见表、汇总表交镇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存档。(3)如实反馈意见。除属于诬陷、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意见外,都要如实反馈。对各支部书记的意见,由市委督导组和镇党书记负责反馈;对各村支部委员的意见,由镇派指导组负责反馈;对普通党员的意见,由镇派指导组和党支部负责反馈。
2、开展谈心活动(8月24日—8月28日)
主要方式:根据各支部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谈心的范围,安排时间,认真组织党员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开展谈心活动。
具体要求:(1)除党员数量不足10人的支部外,原则上每个党员谈心不少于10人。(2)各支部书记不仅要与支委成员普遍谈心,还要与本支部的普通党员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3)开展谈心活动要坚持“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形成共识、增进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提倡在谈心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能在谈心中解决的问题就当面解决。
3、撰写党性分析材料(8月29日—9月3日)
主要方式:有书写能力的党员都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年老体弱或者书写有困难的党员,经支部同意,可口头陈述和分析,各支部要明确专人进行记录。流动党员需向所属支部写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
具体要求:(1)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本单位*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重点搞好“四对照四检查”,结合征求到的党员和群众意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四对照四检查”即对照党性原则查思想,重点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党性觉悟、*立场、*原则等方面的问题;对照发展要求查能力,重点检查自己在发展意识、致富本领和带富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对照宗旨观念查作风,重点检查自己在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对照党纪党规查纪律,重点检查自己在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2)严格审阅党性分析材料。各支部书记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市委督导组和镇党委书记负责审阅;各村支部委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镇派指导组负责审阅;普通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镇派指导组和党支部负责审阅。党性分析材料结合个人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不透的,要责成其认真修改。
4、开专题组织生活会(9月4日—9月8日)
主要方式:在党员广泛谈心的基础上,各支部书记要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镇包区领导和指导组成员必须参加所包村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具体要求:(1)在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每个党员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按照党性分析材料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流动党员确因实际情况不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应由支委成员代为宣读党性分析材料。(2)党员之间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与人为善的态度,相互评议,开展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3)每个党员都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4)各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报镇党委备案;普通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各支部负责保存。
5、提出评议意见(9月9日—9月13日)
主要方式: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各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支委会,镇包区领导和指导组参加。
具体要求:(1)提出评议意见。支委会要根据党员个人评议、党员互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镇包区领导和指导组要认真做好党员评议工作的指导,杜绝借机打击报复、发泄私愤等现象的发生。(2)审阅评议意见。各支部书记的评议意见,由市委督导组和镇党委书记负责审阅;各村支部委员的评议意见,由镇派指导组负责审阅;普通党员的评议意见,由镇派指导组和党支部负责审阅。
6、向党员反馈意见(9月14日—9月18日)
主要方式: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后,由支部负责,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
具体要求:(1)评议意见,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肯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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