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农民发展成绩明显,问题突出。由于政府重视,政策到位,2004年农业形势好转,农民收入明显增加,突破了前几年的农民收入停滞状态。随着政府关注和一系列政策出台,清理农民工拖欠工资和改善农民工的劳动环境的工作初见成效。以前积累的失地农民问题仍然突出,对农村社会稳定的影响居第一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村委会改居委会涉及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民土地权益、农村集体经济产权问题,需要相应政策进一步完善。
一、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卓有成效 保护农民的合法权利,构成了2004年促进农民增收的核心政策,也确定了三农改革的基本方向。在市场经济和城市化进程中,中国的农民问题涉及三类农民:一是种地农民,二是失地农民,三是“农民工”。2004年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政策力度大,针对性强,覆盖了这三个群体。
2004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各地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农民增收、“多予少取”的政策效果立竿见影,200年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农业投入增长,粮食生产开始恢复性增长,预计全年总产量将达到4.55亿吨,比2003年增产2400万吨。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1996年至2000年分别为9%、4.6%、4.3%、3.8%、1.9%,2001年出现恢复性增长,也仅仅为5%,2002年为4.6%。在农民收入构成中,如扣除劳务收入,来自第一产业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一情况在2004年开始改变。
1、2004年粮农收入增加明显,是近20年中增长最快的一年
种粮农民成为2004年“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最大受益者。LOCalHOSt中国农村人均纯收入2004年上半年同比增长7.8%,是近20年中最快的增长。2004年前三季度,中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2110元,实际增长11.4%,增幅比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4.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幅提高7.6个百分点。
“一号文件”对2004年农业生产促进最大的是降低农业税、“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三项制度安排。这些优惠政策使农民种粮积极性普遍回升。粮价上涨使农民每亩地增收两三百元人民币。国家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农民进行直补,平均每公顷补贴300元。到10月1日前,全国已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12亿元,占补贴资金总额的96%;已补贴农户13892万户,平均每户增收74元。全国共计减轻农民税收负担280亿元左右,农村税费改革使全国农民“减负”30%以上。近6亿的种粮农民直接享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实惠。前三个季度湖北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为1806.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9%,是1997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湖北历年来外出打工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2004年打工收入首次“屈居第二”,种田收入已占到了农民新增现金收入的76.5%,这是自联产承包以来农民第一次靠种田增加收入。
另据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总队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2004年上半年农民现金收入人均134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1%,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10.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8.4个百分点。具体分析起来,农民收入增长存在这样几个趋势:
一是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447元,增长13.9%。其中,在本地企业从业得到的收入人均142元,增长11.8%;在本地打工得到的收入人均75元,增长27.5%;外出打工得到的收入人均154元,增长15.3%。二是出售农产品收入大量增加。农民出售农产品的现金收入人均589元,增长18.9%。三是家庭二三产业生产经营收入较快增长。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生产经营的现金收入人均210元,增长15.4%。四是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农民的财产性现金收入人均32元,增长2.8%;转移性现金收入人均67元,增长15.2%。在转移性现金收入中,亲友赠送收入有所减少,转移性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是政府的转移支付收入增加,主要以粮食直补收入为主。其中,粮食直补收入人均8.2元、良种补贴收入人均0.8元、退税收入人均0.5元、退耕还林补贴收入人均2.5元、扶贫款人均0.7元。五是税费负担继续大幅度下降。农民的税费负担人均11.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2%。农民的税费负担大幅度下降,各项税费支出全面减少,其中农业税减少11.3%。
该抽样调查还发现,上半年全国粮食主产区13个省农民的现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村水平。这也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13省农民的现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人均413元,增加62元,比全国平均多增7元,增长17.7%。其中,在本地企业从业得到的收入人均115元,增加13元,增长12.2%;在本地打工得到的收入人均62元,增加15元,增长32.6%;外出打工得到的收入人均175元,增加35元,增长24.7%。其次,13个省农民出售农产品的现金收入人均669元,增加112元,比全国平均多增18元,增长20.1%,增速高1.2个百分点。上半年农民出售农产品增加的现金收入,全部来源于出售价格回升因素的影响。其中,出售数量减少使出售农产品收入减少8元,出售价格提高使人均出售农产品收入增加12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13省农民出售粮食的综合平均价格提高23.9%,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三,13省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生产经营的现金收入人均197元,增加16元,增长8.8%。第四,13省农民的财产性现金收入人均22元,增长7.6%;转移性现金收入人均69元,增加19元,增长38.7%。转移性现金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是粮食直补收入,上半年粮食主产区农民得到的粮食直补收入人均13.9元,比全国平均多5.7元;良种补贴收入人均1.3元,比全国平均多0.5元。13省农民的税费负担人均15.3元,比上年同期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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