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甚至体制消除限制和歧视,鼓励农民进城打工,从法律上保护农民的权益,为他们提供一个宽松的就业环境。
苏明(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财政支持“三农”存在四个问题 当前我国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仍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其一,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大,地方财政的投入并不理想。中央财政1997年“三农”投入700亿元,2003年已上升为1950亿元,2004年又增加了300多亿元。相反,地方财政的投入比重却呈下降趋势。资料表明,1991—2003年,地方财政总支出由2295.81亿元增加到17229.84亿元,增长了6.5倍,而地方财政的支农支出由220.74亿元增加到999.93亿元,增长了3.5倍。地方财政农业支出比重1991年为9.6%,1995年为7.9%,到2003年已下降为5.8%。
其二,财政支农结构不尽合理。一是财政用于生产性的支出比重下降,而用于各项事业费的支出比重上升。二是在农业事业费比重上升的情况下,农业事业费内部分配结构有失偏颇,即人员机构经费增长较快,业务经费增长缓慢,形成一种“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局面。三是国家在对大江大河治理、城市防洪和调水方面投入较多,但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投入不足。
其三,财政支持“三农”支出管理有待完善。一是资金使用分散和交叉重复并存,包括农业基建投资、农业科技支出、支持农业生产支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普遍存在上述现象。二是有的农业支持项目存在中间环节多、资金在途时间长、资金到位率不多、监督手段落后、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其四,农村税费改革中面临的一些新问题。如一些地方基础教育投入缺乏必要的保证,部分县乡基层财政困难加剧,乡村机构运转失灵等。
未来的政策取向应该包括:
第一, 建立财政支持“三农”资金总量稳定增长的机制。要切实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支出的法定增长比例;要加大国家新增财力和长期建设国债用于“三农”的支出比重;要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15%的政策规定。
第二, 明确财政支农支出的重点。一是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二是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三是支持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支持建立完善农业和农村的社会救助体系。
第三, 进一步加大农村反贫困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要合理增加财政扶贫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的增加要与政府职能、国家财力、贫困发生率及扶贫开发需要相适应。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都有责任增加扶贫投入。二是继续保持并逐步增加信贷扶贫资金规模。三是鼓励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特别是民间企业到贫困地区进行投资开发,在实行优惠财政、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注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便利环境。四是要正确把握国家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重点。要加大人力资源的投资,加强贫困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从而促进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第四, 调整和完善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的分配政策。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最为紧迫的任务是,必须强化中央和省级支持基础教育的职责和投入力度,真正将基础教育发展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发展摆在国家财政分配的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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