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核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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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宪政的关系,对土地制度评价以“是非”标准对待,这是没有错的,100年前就是正确的,100年后还是正确的,永远正确。但是,政策安排是在理论指导下的“利害”计算后的选择;“利害”计算应该遵循“是非”原则,但以“是非”标准去否定“利害”计算的政策安排也是应该尊重客观的。中国的理论家、思想家总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是从“是非”标准出发的。中国搞政策研究的,总是被批评的,因为他们多是从计算“利害”出发的。搞清楚这点,讨论就更加有意义。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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