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管理者常吶喊着“不创新,便等死!”(innovate or die),刺耳地道出了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动态环境中,组织必须建立起新产品与服务,并采用最先进的科技,以取得竞争的优势。然而,组织行为与产品开发要做到无样的程度才称得上“新”?恐怕并不是一位外行所答得出来的议题。
创造力与创新的相关性
据学者泰瑞莎·艾默伯(teresa m. amabile)的定义,一般人所谓的创造力,指的是“以特殊方法结合点子或将非凡的点子予以联结的能力”。例如1980年,当诺蓝·布什奈尔(nolan bushnell)认为结合电视与玩游戏可能会引起美国民众的兴趣,于是斥资一亿美元在视讯游乐与*局的开发上。狄所罗(t. desalvo)与塔密雷克(g. taninecz)则认为,能够激发创造力的组织,会发展出新颖的产品制程或对问题的独特解决方式。例如一九九九年,家乐氏(kellogg)设立了食物与营养研究机构,鼓励员工们多花费15%的时间为新产品打拼。
至于创新,史蒂芬斯(t. stevens)认为是“把具创意的理想转化成有用的产品、服务与作业方式的过程”。1994年商业周刊(business week)报导了一家应用工艺学技术方法于生物学的丹麦公司诺豪罗迪斯克(novo nordisk)的发现,即可视为创新之举:该公司所属科学家发现了一种可经由自然物质转换成化学制品的方式,例如泥土中含有某种助于将淀粉转变为泥土的酵素成分,并自某种小虫上找到另一类酵素可移除蛋白质污染物。
而创新组织的特征就在于“将具备创造性的活力,导向有用的产出”。localhOSt依奥德汉(g. r. oldham)等人的见解,当经理人谈及拟将组织变革为更具创造力时,其意思通常是他们想激发创新。3m公司在胶带相关产品与英特尔(intel)在微芯片的成就上,均堪称创新组织的典型。
创新二元论
快速的科技变迁,几乎是每一个组织创新的重要因素,产学界大体对其有两种区分:突变式与渐进式。突变式的科技革新是一种科技上的全然转变,导致了新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计算机业里网际网络的发展、对于疾病治疗的生物基因工程之发展均属于此类;此外,麦当劳(mcdoland)开发了快餐供应,也可视为一种与传统迥异的技术变革。渐进式的科技变革则是提炼既有的技术,并引导了产品逐渐的改善或精致的修订,例如英特尔植基于最早期的4004微处理器,自1971年起从事了一连串的渐进式改善,而有了8088、8086、286、386、486与pentium芯片的问世。
无论是就现有产品加以改良,或在技术上突破以制造本质完全不同的产品,皆可谓是新产品,然而突变式的产品创新是相当稀少的,因为大部份组织的经理人倾向于投入许多时光在渐近式的产品创新上。更有甚者,很多自诩为突变式的产品发展小组却从事着渐近式的产品创新而不自知,像是“汽车业的工程师们忙着重新设计车款”、“麦当劳的经理人设法改善汉堡的口味”都是这样的例子。
对于这类面对相关或不相关的科技开发或商业化问题时,“创新的两难”(the innovator\"s dilemma)一书的作者克莱顿.克里思汀生(clayton m. christensen)试图找出是什么力量影响企业的决策过程。结果发现,在与其它产品科技研发提案共同竞争的结果,突破性(突变式)科技研发计画通常只能分配到极少的资源,也使得这些计画最后无以为继。延续性(渐进式)的科技计画诉诸于企业主流客户的需求,比起市场规模小、客户需求不明的突破性科技,更容易取得大量的资源。
一向将超级市场与折扣零售业视为突破性科技的李察·泰德罗(richard tedlow),在一篇论述美国零售业发展史的文章中,甚至讲得更露骨:企业面临的一大挑战是“他们不想从事突破性创新”。
金?克拉克(kim b. clark)则研究了早年工程师利用汽油取代蒸汽或电动推进,发现如此的选择限定了技术进程,因为日后的工程师就不易在电动或蒸汽推进上有所精进。克拉克因此认为,企业今日所拥有的设计技巧与科技知识来自于过去工程师度对于何者该留、何者该舍的累积选择;易言之,组织长久以来选择解决何种技术问题的决定,会影响其所累积的技术与知识类型。克拉克主张,如果科技的改良,需要企业长久累积的既有知识系统,这时就利于既有企业;相反地,当一项产品流程的最佳解决办法需要另一套完全不同的知识与技术时,企业就会面临困境。
两仪生四相的创新诠释
然而突变与渐进,仅是就“表相”上来区分创新,若要讨论到“骨子”里去,产品的创新须具备二项知识:组件成分的知识与联结这些成分的知识(又可称为结构的知识),以此定义了四种不同的创新。
虽说所谓的新产品大多建立在旧产品的基础上改良而来,不过,如果创新同时大幅改变了构成的要素与结构的知识,而令产品有全然不同的功能性展现时,是谓突破式。一九七六年所推出的第一部苹果(apple)个人计算机、新力(sony)发明的可携带式电子书(data discman)虽说是人类智能的累绩,但绝对堪称过去未曾出现过的革新性产品;即使我们可推论拉炼源于钮扣的变形、传真机是综合影印与电话的点子,但一般仍多视其为二十世纪著名的创新性产品;至于,可谓是台湾深度近视族救星的larsic雷射开刀手术,亦为近年突破式医疗技术下的产物,在手术原理和过程上均与旧有的近视矫正法迥异。这类堪称为十足创新的产物,称为非连续性创新,亦称为新问世产品,顾名思义,清楚道出了此种创新往往是人们所未闻的,并且它亦建立了新的消费形态,如计算机的推出,大幅改变了人们工作与生活的方式。
一旦成分知识的创新幅度大过结构知识甚多,则称为模块式。例如微软的window操作系统或office文书软件,在推出新版本时,均以改良各组成要项的程序编写为主要考量,至于组合程序的技术则未见明显更新,于是新版软件所占的内存容量总比旧版大许多,抵消了计算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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