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公文方案 >> 公文写作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细说合同诈骗罪           
细说合同诈骗罪
日前,由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铁路系统第一起合同诈骗犯罪案件由铁路法院对三名被告人做出有罪判决。该案中犯罪分子勾结铁路内部职工,以重复使用铁路运输货票的手段,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骗取铁路运费95万余元,这是一起典型的合同诈骗犯罪。

合同诈骗罪是刑法修订后增设的新罪名。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240条对合同诈骗罪规定了严厉的刑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设立此罪的社会背景

合同,作为一种市场经济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纽带,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社会经济的有序运行起着极其巨大的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纠纷日趋增多,利用合同犯罪的现象也十分突出。一些不法分子在经济交往中,大肆利用合同进行诈骗,鲸吞公私财务。由于这类犯罪是以合同的形式出现的,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欺骗性的特点,而又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在一起,相互间容易纠缠不清。

1997年刑法在修订过程中,考虑到包括合同诈骗罪在内的各种经济欺诈型犯罪,主要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中形成的,与传统型诈骗犯罪相比,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行为的具体方式等方面具有不同特点,有必要将合同诈骗在内的各种经济欺诈性犯罪从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同时从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立法以及我国的立法实践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有关决定中,已经规定了许多特殊的诈骗犯罪,因此,1997年刑法将合同诈骗罪从第226条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而单独定罪量刑。LoCaLhosT当前合同诈骗犯罪之所以会在社会上得以蔓延,其原因很复杂。一是我国经济体制处于转型期,市场主体多元化,导致 市场关系和经济关系的错综复杂给行骗者客观上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合同诈骗犯罪的法定性、复杂性、隐蔽性等特点十分突出,合同的刑事诈骗和民事欺诈交织在一起,犯罪界限难以把握;三是个别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持地方保护主义态度,或明或暗地庇护行骗者,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四是合同的签定极其自由,缺乏必要的审查和监督,政府对市场主体的资格审查、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还不严格,对违规行为处罚不力。

合同诈骗犯罪活动的产生与存在,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主要表现在:第一,个案诈骗金额越来越高,给国家利益、公私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第二,发案总量持续增加,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三,污染了社会风气,个人和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在缺乏诚信的环境下互相欺骗,将危及国家利益。

二、本罪的主要法律特征

首先,此罪侵害的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它既侵害了公私财产权,又侵害国家对合同的管理秩序。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1行为人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签定合同时行为人的资信或货源情况就不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2采取欺骗手段,表现为虚构事实(捏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骗取受害人信任)或隐瞒真相(根据法律、合同和交易惯例有义务告知对方真实情况而故意不予告知),欺骗手段绝大多数是作为方式;3使与之签定合同的人产生错误认识,导致错误地处分财产;4被骗人“自愿”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第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第四,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认定合同诈骗罪关键要把握数额问题。我们认为,在合同诈骗罪既遂的情况下,应当根据犯罪分子实际所得数额来认定该罪;在合同诈骗罪未遂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希望骗得的财产数额,即合同标的额。实践中,应注意犯罪数额对于认定与处罚合同诈骗罪具有重要意义。行为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只有达到骗取数额较大,才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未遂或骗取得到的财物数额较小,都不能以该罪论处。

三、本罪与其它罪的区别

1、要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一是主观目的不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内容是以签定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 的;民事欺诈行为的行为人主观内容也有欺诈的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人往往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二是客观方面表现在欺诈的程度、欺诈的内容、欺诈的手段不同。诈骗的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实际行动,合同只是骗取他人财产的道具或借口。三是被侵害权利的属性不同,合同诈骗罪侵害的是财物所有权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已经进入合同设定的生产、流通领域的权利义务的体现者。四是法律后果,既行为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一样。

2、要正确区分利用合同诈骗与夸大履约能力骗签合同的界限。夸大履约能力是指行为人为增强对方对自己的信任,促使合同签订而故意夸大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骗取对方与自己签订合同。这时合同本身是真实的,行为人也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履行合同,避免承担违约责任。而利用合同诈骗的人,对合同根本没有履行诚意,一般也不会努力创造条件履行合同,而是把签订合同取得的钱物用于还债、挥霍或非法经营。

3、要正确区分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的界限。一是犯罪的客体不同,普通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合同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且侵害了市场经济秩序。二是犯罪的主体不同,普通诈骗犯罪一般是发生在民间的财产犯罪,其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公文方案:

  • 下一个公文方案:


  • 看了《细说合同诈骗罪》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文书]家电采购合同样本
    [法律文书]简易租赁合同版本
    [法律文书]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简
    [法律文书]餐饮租赁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旧设备买卖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劳动合同内容
    [法律文书]终止租赁合同协议书
    [法律文书]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
    [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法律文书]土地整理合同书

    公文写作
    普通公文方案首届全球通送健康登山比赛策划提
    普通公文方案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事迹
    普通公文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
    普通公文方案2007年燃气稽查大队目标责任制完
    普通公文方案审计局第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普通公文方案×市开展“百村共富工程”活动调
    普通公文方案赢别人先赢自己
    普通公文方案增强集聚效应,提升中小企业国际
    普通公文方案2007年xx区组织工作例会主持人用
    普通公文方案消费欺诈与立体维权的法律构想
    普通公文方案世界上没有永远的领导者
    普通公文方案物业公司员工手册
    公文方案
    普通公文方案[活动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食品企业发展壮大的思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失业保险管理科工作总结
    普通公文方案[计划方案]项目部廉政工作计划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五四纪念大会主持人用语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县工作总结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桂林市旅游资源整合建议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管理*:企业文化真的是雾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市委书记在全市“十二五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在半年经济形势务虚会上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七一座谈会修防会党支部
    普通范文[先进性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心得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社区工会工作经验交流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社保局2010年发展党员情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5月16日国旗下讲话稿:成
    普通范文[零八零七]市国税局政务公开工作总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新年贺词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护士长竞争上岗演说稿材料
    普通演讲[主持词]市长在欢迎酒会上的主持词
    普通演讲[贺词致辞]影音工作室新年贺词
    普通演讲[学生演讲稿范文]小学生演讲稿——我热爱花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在全区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
    工作范文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知识管理导入后如何来Shar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车辆承包合同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创建区级“最佳文明单位”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社保局养老保险基金专项治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围绕改革发展做好宣传服务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司法局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最新小学体育教学工作计划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学院共青团工作要点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在企业中管理者与下属之间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求真务实是党员干部的基本
    普通汇报体会[学习体会]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