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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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附件一:房屋状况(略) 附件二:共有共用部位(略) 附件三:付款方式(略)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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