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极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厂务公开的指导原则
1.1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1.2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和保护商业秘密。
1.3必须坚持党组织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
1.4必须与
要岗位人员履行和廉洁自律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干部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外费用支出情况等。
4、厂务公开的形式
4.1本厂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是厂职工代表大会,在职代会闭会其间,根据公开内容选择以下形式。
4.11职代会联席会议(民主议事会)制度。
4.1.2党、政、工、团联席会议制度。
4.1.3热点问题现场办公制度。
4.1.4职工代表座谈会制度。LoCAlHoST
4.1.5民主咨询制度。
4.1.6公开栏制度。
5、厂务公开的程序
5.1承办部门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向主管领导汇报。
5.2主管领导审定后及时作出是否公开、用什么形式公开以及公开的时间、地点、作出决定。
5.3对公开中职工提出的问题,承办部门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公开。
5.4公开的内容凡遇有职工群众争议较大或反映强烈的,由公开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复议,征得领导 小组同意后,重新公开。 在实施公开中根据公开的内容,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要通过职代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实施公开的周期,视公开的范围及内容,每年或半年、季度公开;属于一事一议的工作及时公开。
6、厂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 厂务公开的实施必须坚持在厂党委的领导下,建立由厂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厂务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