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调整改造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东北振兴,沈阳先行”的总体安排,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围绕沈阳振兴这个中心和沈阳发展这个大局,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沈阳振兴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多领域的法律服务。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
维护社会稳定服务。要充分发挥设立在市、区两级信访部门的法律顾问室、法援联络部的职能,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依法疏导;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站的作用,集中开展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教育,向上访群众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其上访行为,努力实现上访活动的依法、逐级、有序。
(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要巩固和发展金融、房地产、政府采购、企业合资、合作、联营、涉外等公证事项;要积极拓展公证领域,做强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化工医药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公证业务,使公证业务不断深入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切实发挥公证制度在防范风险、化解纠纷、减少诉讼方面的职能作用。
(七)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服务。要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特别是增强宣传的针对性,使弱势群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强化和完善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全市设立的246个街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3026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和123个横向联络部的功能,增强服务广度和深度,为低保户、困难户服务,为下岗职工、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贫困大学生、刑释解教人员中的贫困者服务;要继续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起管理严格、运作有序、相互衔接、成型配套的工作机制。lOcAlhoST
(八)扎实推进“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为打造法治诚信城市服务。要紧紧把握普法的“八个结合”,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
”普法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律师“五化”建设。要以规模化促进专业化,通过律师所重组,提高专业化水平;要以规模化带动品牌化,建立和实施律师专业品牌和律师所品牌互补并举的发展战略,打造省级和国家级品牌;要以规模化推动外向化,引进国外、省外律师所,发展省外、市外律师分所,促进我市律师业快速发展。
(四)强化诚信机制建设。要严格准入制度,继续完善律师、公证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实现诚信评价标准具体化、诚信评定结果档案化、接受监督公开化、诚信体系公示化;要继续开展诚信律师及律师所,公证员及公证处考评活动,并扩大到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全局形成诚信至上的执业氛围。
(五)强化班子队伍建设。要坚持用制度管班子,管队伍,认真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的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