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问题、寻对策、理思路”为主要内容的调研活动,认真梳理、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开展上门入户走访活动,重点走访离任村干部、致富能人、军烈属、特困户、留守家庭、长期上访户等,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切实找准本村存在的突出问题,记录“民情日记”。把开展调研走访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乡镇机关及其站所从2009年11月初开始,到12月中旬基本结束,时间一个半月左右;村从2009年11月初开始,到12月初基本结束,时间一个月左右。主要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形成分析检查报告两项工作。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乡镇党委要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村和乡镇站所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
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紧扣近年来本乡镇发展实践,深入查找个人和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农村基层党建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三对照
三查找”,即:对照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查找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查找在群众观念、服务水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查找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存在的差距。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联系乡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纪委、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和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要派人列席会议。专题组织生活会要请全体党员参加,党组织书记要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这一主题,结合征求到的群众意见进行分析检查,其他党员要对群众意见和党组织的分析检查进行评议讨论,通过分析检查、评议讨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员意识,明确整改方向。普通党员和党员干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和个人实际,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做到“三比三看”,即:比思想,看党员意识强不强;比作风,看联系群众紧不紧;比奉献,看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不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所联系村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员要列席会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可适当邀请群众代表参加。
形成分析检查报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要形成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反映本乡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系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召开党组织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并报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村和乡镇站所党组织要对调研走访中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也可形成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并在党组织全体党员会上宣读,为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乡镇机关及其站所从2009年12月中旬开始,到2010年2月底基本结束,时间两个半月左右;村从2009年12月初开始,到12月底基本结束,时间一个月左右。主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或整改落实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两项工作。
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或整改落实措施。乡镇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按照查找出来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时限、措施和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村和乡镇站所要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落实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注意对农民群众需求作合理引导,防止做不切实际、难以兑现的承诺。
解决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一些通过努力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办实事好事。乡镇要重点解决发展思路、干部作风、工作方式以及改善民生、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村要重点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上下功夫,力争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解决一、两件群众普遍期待又比较难解决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解决方式。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位,对乡镇、村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重大民生问题进行集中梳理,由县(区)实行联动整改;对需要县以上领导机关与基层单位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按照“要精、要管用”的要求,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从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上破解农村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镇重点从转变服务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推动科学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的政策规定和制度措施;村重点从完善议事程序、推进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化解矛盾纠纷以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适时组织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工作既要简便易行,又要真实可靠。乡镇可邀请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派驻机构党员干部、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等参加,村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等参加。群众满意度低的地方和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课”。对整改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整改;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三、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乡镇、村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落实领导责任。乡镇、村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市、县(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地区乡镇、村学习实践活动,县(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吸收涉农部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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