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乡镇、村党组织负责组织本乡镇、本村的学习实践活动,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在抓好自身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村党组织开展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在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乡镇、村党组织要注意邀请本单位党外负责人、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2、加强检查指导。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巡回检查组,县(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向乡镇派出指导检查组。市、县(区)以及乡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向村派出指导员或指导小组。要选派素质较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同志担任指导检查组成员和指导员,提高检查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县(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乡镇、村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对农村流动党员,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流出地党组织协助。对外出务工经商党员,乡镇、村党组织要在其秋收或春节返乡期间,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他们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
3、营造舆论氛围。在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简报等媒体加强宣传的同时,要结合乡镇、村党员群众的特点,运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栏、民歌民谣等方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上级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增
强宣传引导的针对性、生动性、实效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要大力宣传农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
4、注重搞好结合。把开展乡镇、村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乡镇、本村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谋划新的一年工作、搞好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乡镇、村学习实践活动与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协调联动,把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形成的科学发展共识、富民惠民政策、体制机制成果等,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基层,把乡镇、村学习实践活动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普遍性问题纳入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的内容;加强城乡、条块和基层单位之间的协调,通过结对帮扶、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等方式解决突出问题。
5、强化活动保障。要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保障体系,加大经费投入、资源整合、政策支持和结对帮扶力度,为乡镇、村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帮助乡镇、村党组织解决学习实践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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