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区委2010年工作意见》(薛发[2010]1号)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确定2010年全区经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统领,以加快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三大管理、一项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全区农业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是:
一、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三位一体”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区、镇(街)、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体系,依法规范运作。各镇街都要组建2—3个农村土地合作社,引导农民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特色和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以农村土地合作社为载体,区政府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实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资本化、产权化,解决农民发展生产经营资金不足问题。
(二)积极推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采取加强宣传培训、制定优惠政策、优化结构调整、发展民营经济等措施,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LOcAlHoSt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和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和鉴证率,促进土地流转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切实让农民群众了解掌握法律政策,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增强依法兴农和依法护农观念,努力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仲裁水平。坚持原则,积极调解,公正裁决,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完善仲裁程序,形成简便、实用、高效的仲裁工作方法。对土地信访案件积极引导农民采用调解仲裁加以解决,促进农村稳定。
(四)继续做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
各镇(街)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没有得到彻底纠正的疑难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限期得到有效解决。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数据的核实、打印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时发放到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二、切实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一)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各级给予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助政策,必须落实到农户,不得截留、挪用,也不得抵顶各种税费和欠款。认真做好2010年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按照要求逐户核实小麦种植面积,确保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准确,在此基础上,及时足额将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通过“山东省涉农财政补贴一本通”兑现到农户。 区监察局、财政局、经管局联合对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兑现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减负监督检查。
加强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严格进行审批。对各种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土地征占用补偿费使用情况和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分别与上半年、年终对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考核。
(三)抓好农村“三乱”专项治理。
结合本区实际,确定专项治理任务,制定周密工作方案,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对于清查出的问题公开曝光,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从严查处,并把治理、查处结果作为全区年终减负“一票否决”考核的重要依据,实现检查、治理、处理、整改全程监督。
(四)健全完善减负管理制度。
健全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继续严格实行减负“一票否决”制,对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案(事)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减负“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三、切实抓好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农村财务行为
(一)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在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中,要确保农村会计人员的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农村会计,确需调换的,要严格按照各级有关规定办理。健全完善农村财会人员考核奖惩机制,搞好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全面实行并规范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会计核算及时规范,大力推进村级财务电算化,村集体资金按村在银行开户,专户存储,资金支取实行双印鉴管理,严禁收入不入帐、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定期盘点货币资金,做到帐实相符。全面落实并规范完善村级公章和财务专章监督管理,统一使用区监察局、经管局监制的村级公章和财务专章管理文本,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加大对村级公章和财务专章监管力度。要逐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重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出让、租赁制度和公开协商、招投标等制度,防止和纠正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利益的行为。
(三)强化农村财务审计监督。
镇(街)搞好村级财务帐前审计、村级“两委”换届期间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村重点审计。区经管局继续对村级财务实行“两年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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