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认识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村为基础、以基层干部、群众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必须按照《法治湖北建设纲要》中提出的要求,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达到:
1、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组织网络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2、选举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和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群众对选举结果满意,
3、民主决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4、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委会政务、财务公开。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村干部依法接受居民监督,定期向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群众满意率达×%以上。
6、法制教育。LOCalHosT认真开展普法工作,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按章办事。
7、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村”活动。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社会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重大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无群体性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
8、各项事业全面进步。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村“两委”决定成立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