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区建设,是首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庆林同志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先后与八个城区的领导同志交换了意见,同十几个街道和居委会进行了座谈,实地考察了一些社区服务中心、卫生医疗站、居民图书馆,听取了市民政、公安、财政、文化、卫生、市政、园林、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分析研究了上海、南京、武汉、沈阳等地社区建设的经验,向清华、北大、人大和市社科院的专家学者进行了咨询,并研究了国外的社区理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报告。
一、社区建设的现状
当前,首都城市正处于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整个城市的组织结构和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从政府层面来看,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发展,各级政府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按照政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把应当由企业和社会承担的职能剥离出来,大量的服务性、技术性工作向社会聚集。从企事业单位层面看,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企事业单位逐步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主体和独立的法人实体,原来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逐步剥离出来,职工开始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从社会组织层面看,城市的外来人口急剧增加,社会组织发展迅速,社会结构愈趋复杂,居民对生活方式多样化、个性化的追求和对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越来越高。长期以来实行的以单位管理体制为主要特征的高度集中统一的社会管理方式难以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新形势。
为了加快首都城市现代化进程,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途径和办法,不断加大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LocAlHOst从1986年开始,提出发展社区服务事业的
第三,缺乏自主,监督不力。一是尽管社区普遍建立了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但缺乏规范。代表会议能够决定什么问题,决定的问题由谁落实等都不明确。二是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工作,特别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的意见和要求,难以得到解决。三是社区工作缺乏自主权。往往是上级要求做的居民没有需求,居民要求做的上级又不支持。由于政府部门对社区统得过死,管得过细,致使一些社区缺乏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能力。
第四,机制不活,方法简单。这几年社区服务事业发展很快,但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政府的投入,市场机制利用得很不充分。一是还不善于运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手段开展工作。目前,社区内的保洁、养护、维修、绿化等工作还沿续过去的老办法,手段单一,成本很高,效果不好。二是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缓慢。整体而言是小企业多,资质好的企业少。现在有一些企业希望进入社区发展,但缺乏相应的支持鼓励政策。三是资源整合步伐不大。全市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是居民缺乏必要的文化、娱乐、健身的场地和设施,一方面社会单位的生活服务设施大量闲置。北京作为首都,是国家党政军首脑机关所在地,各类单位、机构、机关很多,社会公共资源十分丰富。据对全市1.2万个单位的调查,能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各类设施约占79%。如果能够通过政策手段,把这些社会资源利用起来,我们只要拿很少的一些启动资金,就可以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很多需求。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说,是城市基层基础工作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从而严重影响了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加强,制约了首都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步伐的新形势下,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社区建设,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推进社区建设的基本思路
社区建设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新事业。推进社区建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城市组织结构、
第一,明确社区的定位。社区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基础层面和重要依托,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的社会基础与服务对象。推进社区建设,就是要理清城市管理体制中社区层面的管理体制,通过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区组织体系、适应城市管理现代化要求的社区管理体系、适应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要求的社区服务体系,构筑党和政府在城市工作的新平台,形成与区、街体制相配套的社区管理体制和治理模式。就是要抓住区、街、社区三个不同的环节,使政府工作层面与社会基础层面既各司其职、各显其能,又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从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城市运转实现良性循环。要通过社区这个平台的建设,进一步理顺各种关系,务实城市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通过社区建设,更有效地发挥居民依法自治的作用,推动基层管理体制由行政化向法制保障下的社区自治转变,巩固党和政府在城市工作中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通过社区建设,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合理配置和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城市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满足城市发展和居民群众的需求;通过社区建设,实现城市基础层面运行有序、充满活力,促进首都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为早日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二,合理划定社区范围。按照中央23号文件精神,社区界定为调整后的居委会辖区。在前一段的试点中,有的区采取了合并居委会的办法,有的区采取了在原居委会基础上建社区的办法,也有的区采取了不并居委会,通过建立联席会的形式解决居委会内资源不足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是否需要调整居委会的规模,既要考虑到历史的因素,也要充分照顾到当前的实际情况,总的看,一要便于管理和服务。便于整合社区资源,便于居民自治;二要考虑到地域性和居民的认同感;三要注意尊重居民委员会和群众的意愿。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居民认同感为纽带,涵盖居民和驻区单位的新型社区。由于各区的情况不同,一个区内各街道、居委会的情况也不相同,科学合理地确定社区,只能从实际出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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