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委、省政府将我市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为民办实事的示范合作社。现将我市承办实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1、落实了办实事工作责任
市里3月3日召开了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把办好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作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会上各县市区向市政府递交了承办合作社实事的责任状。责任状上各县市区明确并郑重地向市政府承诺: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实指导工作机构,制定并实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安排一定的专项扶持经费,完成省委省政府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实事的各项指标任务。年终省市验收考核未合格,接受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立状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有错无为问责。
2、高标准选取示范合作社
为了切实办好省委省政府合作社示范实事,2月26日至3月10日,市农办**副主任带领我局工作人员,分别到有实事任务的8个县市区,找主管农业的县级领导,明确办实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考察了部分合作社。根据各县市区的推荐,依照合作社运作规范、行业布局合理、有一定规模、当地领导重视等几个方面的原则,全市选择了铭泰优质稻专业合作社、芭蕉扇业专业合作社、源潭镇合力养鸡专业合作社、泰峰红薯生产加工专业合作社、月湖特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惠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广兴洲镇丰盈蔬菜专业合作社、湘佳养鸡专业合作社等8个合作社,通过县市区政府呈报,经报市农办领导和市政府领导审批,上报省农办和省实事办已正式确定为我市的省级示范合作社。WWW.yBASK.Com
3、举办了示范合作社业务培训班
四月16日-17日,我局组织举办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各县市区农经局长、分管副局长等实事指导骨干和8个示范合作社理事长、秘书以及50多个全市办得好的合作社理事长参加了培训。一些专家学者讲了课,部分典型合作社代表作了经验介绍。通过培训,提高了各合作社负责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增强各合作社之间相互交往,交流了办社经验,为办好省级示范合作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组织县级实事指导单位到焦作市进行了考察
四月下旬,市农办组织全市11个县市区的经管局长到河南焦作市考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考察期间,焦作市政府副市长王荣新、市农业局长宋作实等向我们介绍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经验;我们实地考察了博爱县海林葡萄专业合作社和鸿鹏农机专业合作社。考察结束后,我局将考察内容报告了市政府,并提出了办好我市示范合作社的建议。
5、确定了我市示范合作社重点建设内容
市农经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对省级示范合作社指导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农经局从四个方面加强对省级示范合作社的指导工作:一是加强对示范合作社办公场地规范建设的指导。省级示范合作社办公场所要在醒目的地方标明“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字样;指导单位要标明。办公室要尽量整洁爽目,章程制度上墙。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生产安全记录制度和品牌统一制度。上述各种制度均要上墙张贴,各种会议均要有会议记录。二是指导示范合作社搞好社员业务培训班。主要是开展法律法规、合作知识、农业科技、财务管理、农产品安全生产、市场营销等知识培训,年内培训人数不少于合作社成员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各示范合作社要注意收集培训资料:参训社员报到名单、培训讲课资料、图片等要整理归档。培训后要将培训工作总结上报市局。三是指导示范合作社健全财务制度。要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建账,财务账中合作社成员账户要登记清楚明确,成员出资情况、公积金份额及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均要在成员账户中进行详细登记;财务账上的经营盈利实行二次返还,其中按交易量返还的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年度要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上报市面上局。四是要帮助示范合作社建立生产标准和品牌。合作社产品要有统一的生产质量标准、注册商标和包装。要抓好合作社成员产品包装的统一和品 牌的统一,整合品牌,形成品牌优势。
[nextpage]6、制订了我市示范合作社实事考核指标
考核分为三个部分,采取计分制办法考核(市局06号文件):
一是对县市区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情况考核有3点:是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市区党委政府文件为依据;财政是否设立合作社扶持专项,是否安排专项经费;县市区党委政府是否下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文件。
二是对指导机构工作情况考核有6条:示范合作社办公场地建设是否规范,是否设立了醒目的牌子;示范合作社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张贴上墙;示范合作社财务账是否按财政部制度设立,成员账是否健全;是否指导示范合作社开展了业务培训,培训是否有资料档案;是否指导示范合作社建立了生产标准,是否注册了产品商标,是否统一了产品包装;指导单位是否及时向市和省反馈了办实事工作情况。
三是对示范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考核有4条:示范合作社是否开展了正常的生产经营,账上是否有盈余;示范合作社盈余是否进行了二次分配,按交易额分配是否占到可分配盈余的60%;示范合作社年内是否召开过社员代表大会,会议有没有记录;示范合作社是否带动了周边农户。
7、召开了全市省级示范合作社建设现场会。
现场会于7月7日在君山区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副市长**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农村工作部长、市政府农村办主任**作工作报告。各县(市)区主管农村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农办主任、经管局长和我市8个省级示范合作社理事长参加会议,市直部门有政府实事办、农村办、财政局、发改委、农发行、农村综合开发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省委、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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