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作为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妇联作为联系区委区政府和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改善民生作为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
(一)主动协调,加强合作,推动工作落实。妇联组织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与党委、政府经常联系,不断沟通,强化协同意识,把握协同定位、开发协同功能,构筑协同网络。通过妇联的主动协调,加强合作,推动工作落实,从而协助党委和政府多做稳人心、暖人心、得人心、聚人心的工作。去年5月12日四川大地震中,向广大妇女发出倡议,要求女企业家们踊跃参与抗震救灾捐赠工作,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在区妇联的倡导与牵头组织下,区女企业家联谊会积极发动会员为灾区人民踊跃捐款、捐物共计:10.4万多元,全部缴交区民政局、红十字会、慈善总会,请他们转交灾区。区慈善总会成立时,女企业家联谊会积极响应捐赠10万元,在区慈善总会设立救助春蕾女童的专门账户,形成了帮困济贫、热心公益的良好氛围。重视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区地处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多。全区总人口45万,外来人口24.6万,占55%,这当中也包含大量的儿童。针对日益突出的流动留守儿童问题,区妇联找准切入点,举行“关爱儿童、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主题活动暨流动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挂牌仪式,在“六一”节期间举办关爱流动留守儿童系列活动,积极推动政府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共享蓝天” 关爱流动留守儿童行动,完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3家流动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开展结队帮扶工作。
(二)监督执行,参与评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监督体现为参与政策执行阶段的社会管理,妇联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的社会管理,就需要建立健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的社会监督网络。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妇联充分发挥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并由妇联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的优势,行使好推动政府实施“两纲”的职能,使有利于女性合法权益政策真正得到落实。建议区政府每年都听取“两纲”实施情况的汇报,针对影响妇女儿童发展的重难点问题,提请政府列入工作规划予以解决。今年5月12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区政府分管副区长陪同下,深入区妇幼保健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现场参观,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重难点指标主要责任单位实施“两纲”情况及一些重难点指标推进的现状。并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省级示范区各项指标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三)履行职能,建言献策,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针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问题,在“两节”期间,慰问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离退休妇干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贫困母亲调查摸底,收集全区8个街道、72社区、82位贫困母亲的基本资料,建立“贫困母亲数据库”。指导各街道,做好母亲节慰问工作,通过有针对性的救助模式,帮助贫困母亲走出贫困,走向幸福。“六一”前夕,组织慰问500多名区直机关干部职工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慰问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区福利院和妇联下属两所幼儿园,为她们送去慰问金和物品,努力为留守、流动儿童、外来员工子女、下岗失业子女、特困家庭子女、孤残儿童送去区委区政府的关怀,让他们感受到节日的快乐。同时,关注贫困妇女,全力推动妇科病普查和防治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9月28日通过《**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12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妇女疾病普查制度,提高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率。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每两年应当组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妇女接受一次免费的妇女常见疾病检查。区妇联领导充分发挥担任区人大常委的优势,在“两会”期间,积极提交《关于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妇女进行常见疾病检查的建议》,区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上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有效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面对持续蔓延的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任务艰巨。区妇联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区委要求,充分发挥“联”字优势,了解民情,为民表意,解民之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着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为促进“三保”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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