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之后,我党就站在保持阶级性质上毫不犹豫、毫不动摇地狠抓反腐倡廉工作,着力打造让人民信赖的廉洁政府,特别是在1978年拨乱反正、百废待兴关键时期,我党又站在历史长远的高度,重新恢复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重建工作,逐渐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政监督体系,也为建设廉洁政权、廉洁政府、廉洁政治提供了坚强的保障。30年来,在党中
央的正确领导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重要保证。在国家历经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和实现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这些重要的历史阶段,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恢复重建,无疑成为构建我国政治文明的科学体系的巨大动力。纵观我国特色的廉政监督体系,笔者认为,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之后,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我国已基本上建成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建立起了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形成了系统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也促进了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基本形成,从源头上深化了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目前,党风政风有了进一步的改进,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有了较大的提高。总之,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之后,我国廉政建设在推进以下四个格局方面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工作,也取得巨大的成效。
一、以德养廉,努力达到“人不忍犯”的效果。
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推进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厉惩处的各项工作。WWW.yBask.cOM建设廉洁政府,首先是教育。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之后,我党就狠抓了教育人的工作,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完善思想防范体系,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德”是无产阶级政党最突出和最有力的政治优势,依靠“德”所产生的自律和互律来育廉,使广大公职人员知廉耻、知荣辱,而且人心归服,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从思想上消除贪念,达到“人不忍犯”。
(1)深入进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念和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长期以来,我党教育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认识到无论自己职务多高,权利多大,都是人民的公仆,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大力提倡秉公去私心、廉政勤政的好风气。正确对待权利,决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利作为自己发财的手段,作为自己或小团体捞取好处的工具,更不能把党的原则和国家利益当作商品来交换、出卖。立党为公、掌权为民,是我党对每个党员干部最根本的要求,也是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的体现。只有真正树立了这样的权力观和价值观,才能在权利和金钱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在新形势下的自我净化能力,自觉抵制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做廉洁奉公的模范。
(2)深入进行了艰苦奋斗的优质传统的教育,树立了正确的利益观和苦乐观。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纽带。党的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忍得清苦,“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那种不顾国情民意,讲排场,比阔气,追豪华,只能冷落和失去民心。在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模式下,我党并不否认党员干部个人正当的物质利益,但反复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这个优良传统,胡锦涛同志要求我们要牢记“两个务必”,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历史的殷鉴、世人的警策,切不可闭目塞听,一定要自律、自重、自爱,千万不要因贪图享乐而被糖衣裹得炮弹打倒。“历鉴前朝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得之于艰难”,要防止“失之与安逸”。这些告诫和警示也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保持了共产党员特有的精神品格,也为我国廉政建设起到了思想保障作用。
(3)深入进行了党纪国法教育,树立法治观念和惧诫意识。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保持政令畅通,维护安定团结,搞好廉政建设的必要保证。事实证明,法律观念浅薄是导致腐败现象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30年来,我党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不断增强和提高全党的法治意识,彻底摒弃权大于法、官本位的思想观念,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的民主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确信公民的权利自由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明确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和坚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自觉将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特别是国家确立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后,先后进行了全民普法,先后开展了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和目前正在进行的五五普法活动,不断地增强和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在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下发后,各级纪律监察机关以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和贯彻,普及党纪国法知识,强化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常存“惧诫”心理,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以制督廉,努力达到“人不能犯” 的效果。
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之后,党
和国家就更加注重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抓住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逐步建立一套严格的、完善的廉政法律法规体系,使腐败分子欲犯不能。特别是在各级党委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这一权力力制约机制,对调整权力结构,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完善行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体系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1)建立了约束机制。通过建立一
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公务人员的工作行为,使权利和职责统一起来。腐保廉工作必须法制化,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的一条基本方针,也是全党开展反腐败斗争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总结。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谈话中明确指出:“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再次强调了廉政建设法制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实践也证明,反腐保廉的法制化,离不开党风廉政制度的法制化。30年来,我国各级纪委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大胆探索,敢于创新,发挥制度建设的根本性作用,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积极稳妥地推进廉政建设建设,形成了初步的廉政体系。廉政法规的制定和颁行,促进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