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到各村工作组,作为活动内容之一进行宣传,全县整个防期发生7起火灾,过火面积871.96公顷,受害面积56.9公顷,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每一起火情火灾都做到了24小时内扑灭。
2、加大森林管护力度。通过总结前几年实施天保工程的成功经验,我局进一步加强森林管护力度,采取层层签订森林管护合同,明确责任,严格按责任合同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确保林区稳定及森林资源的安全。上级下达我县森林管护任务面积437.6万亩,全年实际共完成森林管护面积523万亩,占上级下达任务的119.5;面积合格率100。
3、强化资源林政管理。资源林政管理是确保林区稳定的有力保障。我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在森林公安局、保护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积极配合下,积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宣传以及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专项行动,对发生在我县境内的林政案件进行了认真及时的查处。据统计,一年来全县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112起,没收木材196立方米,罚款95万元,处罚教育113人次,案件查处率100。对全县农民自用材进行了严格的审批和伐前、伐中、伐后指导、监督、检查。全年共办理采伐证539份,批准民用材采伐数量8444立方米。近年来,我县的招商引资项目不断增多,征占用林地单位、个体也逐年增加。为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局积极热情服务,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共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审核、办理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34项,征占用林地面积334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80万元。一年来通过加强林政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种涉林违法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林区的治安稳定。
4、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加大了宣传力度,使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近几年来,我县境内的野生动物和过境的候鸟不断增加,陆生野生动物伤害人畜的案件不断增多。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严格按2008年制定的《关于我县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畜伤害的补偿原则》,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偿资金,对受害农户给予了补偿,进一步提高了山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2009年发生野生动物伤害127起,造成经济损失31.58万元(待下达2009年补偿资金后2010年全面完成补偿工作)。其中:蛇伤人2起,造成经济损失0.147万元,伤害牲畜101起,造成经济损失24.8万元,伤害农作物24起,造成经济损失6.64万元;完成了2008年发生的159起野生动物伤害的补偿工作,兑现补偿资金98109元。编写上报了《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项目。在年初“爱鸟周”活动期间,在各乡(镇)建立了10个宣传点,张贴临时性宣传标语791条幅、半永久性布标10条幅、召开宣传会议15场次,使更多人民群众认识到了爱护鸟类的重要性。我局还按一日一报的疫情上报制度,按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疫情信息,为上级部门开展野生动物疫情监测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5、坚持科学防控,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林业有害生物被称为“无烟的森林火灾”,是威胁森林资源安全的三大灾害之一。林业有害生物,特别是危险性有害生物具有潜伏性、传播性和周期性等特点,控制难度大,一旦蔓延,极易造成大面积灾害,严重威胁森林资源安全。为维护好我县的生态环境安全,防止危险性生物入侵和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我局加大了对此项工作的投入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细则》做好检疫工作。一年来共调运检疫各类苗木157.27万株,木材66.6立方米,果品1326.3吨,药材1001.5吨,其它林副产品617.8吨,根雕茶具3套,共收取检疫费用44128.84元。调运检疫率达98。为及时掌握本县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与发展动态,根据2008年病虫害发生情况,确定了今年主测对象为华山松腐烂病、剑毒蛾、小蠹虫、天牛、柑桔潜叶蛾、栗实象、其它害虫。结合2008年病虫害发生特点,定期、不定期到各监测点进行巡回监测,一年来实施剑毒蛾监测面积16万亩,监测覆盖率达98.4;华山松腐烂病监测面积1.14万亩,监测覆盖率100;横坑切梢小蠹监测面积36.85万亩,监测覆盖率100;天牛监测面积2万亩,监测覆盖率71;柑桔潜叶蛾监测面积0.018万亩,监测覆盖率100;栗实象监测面积0.43万亩,监测覆盖率100,其它害虫监测面积2万亩,监测覆盖率78。通过监测,发现我县境内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3.965万亩,其中:轻度3.29万亩,中度0.675万亩,成灾面积0.035万亩,成灾率0.07‰。防治3.435万亩,防治率达86.63,无公害防治率达81.66。2009年8月18日至9月21日,我局还开展了“捍卫净土、外来入毒生物灭毒除害”为主题的紫茎泽兰防治工作,涉及中路、维登两个乡,通过林业森防部门和当地群众的共同努力,对辖区内分布的1万亩紫茎泽兰进行了拔除并实施集中焚烧,圆满完成了防治任务,此次防治行动共投入800多个工日,经费2万元
6、积极推广农村能源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是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减少森林资源低价值消耗,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脱贫致富步伐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都把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摆在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2009年,完成沼气池建设800口(含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33口),完成率为100;节柴改灶2000眼(含退耕还林成果项目563眼),完成率为83.3,太阳能建设108套,完成率为100,投入资金84.3万元,对永春、白济汛、巴迪进行了户用沼气安全管理使用培训并发放了《农村户用沼气手册》。
(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当前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一件大事,是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所面对的最首要任务,是我县深化农村改革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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