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要求在抓落实上继续下功夫。落实“两个负责制”重在实行“一岗双责”。其一,有助于落实领导责任,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二,有助于完善指标体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其三,有助于突出责任重点,有效地实现“关口前移”;其四,有助于加大监管效力,实施有效监管;其五,有助于建立考核机制
,使责、权、利有机统一。
胡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今年,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安全生产“落实年”,就是要求在抓落实上继续狠下功夫。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出的决策部署,已经明确的方针原则,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证安全生产中促发展,在加快发展中提高安全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探索一条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的新路。当前,各级党政组织的一把手已经站在第一线,形成共识,高度关注安全生产,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要坚持以“两个主体”和“两个负责制”为内容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lOcALhosT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有助于处理好安全发展与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的确是一种创造和创新,值得为此鼓与呼。落实“两个负责制”重在实行“一岗双责”。笔者从五个方面发表拙见:
其一,有助于落实领导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就是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强化两个主体,即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两个责任制,即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的责任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科技再高,投入再大,没有人负责不行,关键是人的责任心。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对政府来说,要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守土有责,重大问题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对辖区内的各类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重大隐患要胸中有数,确保一方平安;对企业而言,直接掌握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就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起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自觉接受政府的有效监管,行业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社会的有效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制,这就体现在各级领导干部政治上与中央是否保持高度一致,能否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抓落实,而不是照本宣科,继续下决心解决“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顽症,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在布置经济工作时一定检查考核安全工作,每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按分工条线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督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由过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一人抓的局面,变成党政组织领导集体抓,各位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都能主动部署、主动督查、主动协调,有力推动领导责任的落实到位。
其二,有助于本文来源:文秘114 http://***完善指标体系。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考核,真正把责任制建立起来。考核就要有指标,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重要的在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政绩观。发展经济,提高效益是政绩业绩;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政绩,更是难得的政绩业绩。把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纳入政府政绩、企业业绩,作为评价工作,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有力促进两个负责制的落实。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的“十一五”期间要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奋斗目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35%、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25%与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已列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公报,将责任和指标层层分解,建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安全生产与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依据安全形势的发
展,及时调整和压降控制指标,力促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起初社会上有人不理解,认为死亡人数怎能下指标?其实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一般有两大类:一类是增长性指标,越多越好,越高越好,如经济增长速度、利润、gdp等;一类是控制性指标,越低越好,越小越好,不要突破控制。如人口增长率、案件发生率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属于后者。这也是一个积极的指标,
不是一个消极的指标,这是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确定的12项治本之策之一。指标的核心在于“控制”,实质在于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把事故死亡控制在最可能低的范围内,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也是落实安全发展的最基础环节。
其三,有助于突出责任重点。实行“一岗双责”,就是要有效地实现“关口前移”。必须十分重视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确定隐患查处重于事故查处的理念。事故源于隐患。重特大事故往往是重大隐患长期存在、恶性发作的结果。现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始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安全生产方针的这一发展和完善,是我国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也反映了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规律认识的深化。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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