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调动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和创新积极性,市财政局与我办联合制定出台了《韶关市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改革实施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优秀的银行给予财政性资金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经济建设中的导向作用,激励和引导更多的银行资金投向我市各个领域和中小企业。
(三)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瓶颈,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融资难问题,今年来,我办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截至2009年10月末,中小企业贷款比年初增长31.44%,切实为我市中小企业排忧解难。我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1、制定政策措施,设立施政依据。根据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和工业企业大调研上各银行、企业提出需要政府解决的实际问题,我办与市中小企业局联合起草了《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十五条切实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具体措施,受到了银行、企业的一致好评。
2、组建政策性担保公司,推进园区企业发展。根据韶府办[2009]124号要求,组建由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经与莞韶管委会、市财政局、经贸局、工商局协商配合,成立了我市首家政策性担保公司——韶关市鼎盛担保有限公司。
3、设立扶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根据韶府办[2009]124号要求,由市财政设立扶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由市金融办负责管理,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帮助银行贷款即将到期,又符合还旧借新条件和信用好的企业办理到期还旧借新手续,并成立了“韶关市扶持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审核小组”,专项资金帮助了众多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受到中小企业和银行机构的一致好评,为企业解决了到期贷款无法还贷的周转问题。
4、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省金融办的要求,我办积极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企业商洽,成立了韶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省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核准通过并于上半年挂牌开业,成为全省首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单位。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以来坚持不非法集资、不放高利贷、不以非法手段收贷的“三不”原则,为我市“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了快捷、简便的金融服务。
5、搭建金融信息平台,强化部门协作。为共同应对金融危机,我办加强了与市发改局、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外经贸局、国资委、工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召开了多次政银企联席会议,并与中小企业局联合先后三次对我市108家、36家、40家等中小企业融资难情况进行调研汇总,将掌握到的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分组分配给各银行(社)。为进一步完善金融信息平台,促进银企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每月在金融信息平台上定期更新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和银行产品推介信息。特别值得肯定的是,为帮助企业渡过金融危机的寒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纷纷让利给企业,在自身效益下滑的情况下,仍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6、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办会同市经贸局、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上报,由市政府出台《韶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扶持奖励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担保机构积极为我市中小企业开展信用担保,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7、普及金融知识,加强企业金融意识。我办为促进银行与银行间、银行与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先后多次与人民银行韶关中心支行、银行监督管理局韶关分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培训中心等,以讲座、活动、互联网等形式,开展了反洗钱知识宣传、征信知识宣传、送金融知识下乡、创业企业上市发行论坛、融资租赁系统知识培训等主题活动,让企业更加了解金融、掌握金融,提高企业驾驭金融工具的能力,也让金融进一步服务于我市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效推进我市金融环境健康良性发展。
(四)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改革,推动县域金融发展。
1、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按省政府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动员大会精神的要求的部署,我办及时成立了韶关市农村信用社改革专责实施小组,并与市人行、市银监分局及市农信联社沟通协商制定了《韶关市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方案》。通过改革和政策扶持,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将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2、积极推动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为贯彻落实粤府办[2009]27号文件精神,完善多层次农业巨灾风险转移机制,按照“政府推动、共同承办、市场运作”的原则,制定出台了《韶关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实施方案》和《韶关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操作细则》。截至9月,我市2009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投保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全市政策性农房保险农户参保率94.88%。农户自愿参保、政府和农户共用承担农房保费的这项支农、惠农政策将得到长期的推行。
3、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为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有效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试点市之一。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拟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韶关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我办联合人行中支在乳源县桂头镇开展了“支付系统宣传月暨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宣传日活动”,加强宣传,推进农村地区金融建设,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
4、积极配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开展森林保险业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办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市各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办森林保险,加大宣传,提高林农保险意识,并结合我市各县区不同林种的需求,因地制宜地推出了有针对性的险种。如人保财险和平安财险韶关分公司向省公司争取推出了林木火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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