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面总结了2009年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人民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认真描绘了2010年的工作蓝图。
一、四大特点体现了《报告》的风格
(一)紧紧围绕法院的各项职能作用谋篇布局,体现了法院工作特点。《报告》
以全面反映人
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为出发点,对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及国家赔偿、执行、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司法体制改革、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分块表述,从八个方面对2009年人民法院工作进行了系统回顾,条块分明,逻辑清晰。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一目了然。
(二)注重突出人民法院重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报告》无论是总结去年工作成绩,还是部署今年工作任务,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既兼顾全面,又突出重点。如在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时,重点介绍了人民法院倡导能动司法、加强国际金融危机司法应对的情况;在报告执行工作时,着重介绍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情况等。同时,《报告》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醉酒驾车的法律适用等,都给予了积极回应。
(三)大量运用统计数据,客观反映人民法院工作情况。《报告》重在写实,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在有限的篇幅内,共运用了140个统计数据,并注重通过数字的对比变化反映2009年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大量数据的运用,既凸显了《报告》的客观性,又增强了说服力。
(四)坚持平实的语言风格,便于代表和群众理解。LOCALHoSt《报告》用群众看得明、听得懂的语言表述问题,注意回避一些生涩的法言法语,并在附件中对一些必须使用的专业术语予以解释说明,力求面向群众、贴近群众,便于代表阅读和审议。
二、十大亮点全面展现2009年人民法院工作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
会议精神,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人民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行政审判及国家赔偿工作,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加强民事执行工作,下大气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人民法院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受理和审结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前所未有的繁重任务和巨大压力下,脚踏实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受理案件数和审结案件数都创历史新高。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审结11749件,同比分别上升26.2%和52.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37万余件,审执结1054万余件,结案标的额167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7.2%和16.4%。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的各类案件(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等诉讼案件,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执行和减刑、假释案件)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的民事和执行案件887万余件,占84.21%;刑事案件87万余件,占8.25%;其他案件79万余件,占7.54%。
(二)坚持能动司法,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的新问题新挑战,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依法“保增长”。全国各级法院高度重视经济运行中涉及司法领域的突出矛盾,密切关注因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劳动争议以及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研究制定依法保障企业发展、规范经济秩序、维护金融债权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分别带队赴基层调研
,听取对人民法院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逐项提出应对措施。为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关
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印发了《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被风险处置证券公司相关案件的通知》、《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指导性文件。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纷纷采取有力措施,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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