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适应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我省农村信用社党的管理体制,加强我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根据银监会批准的《**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省委组织部《关于我省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后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68号)文件精神,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现对我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加强农村信用社系统党建工作的现实意义
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加强党的建设,是关系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一件大事。建立系统党委是与现行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政治体制的调整,既有利于强化全省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又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信用社系统的领导;既有利于全省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防范风险,又有利于按照党对经济工作的要求增强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既有利于保证在党的领导下,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又有利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现政治目标与经济目标的有机统一。加强系统党建工作对于我省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加强农村信用社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及职责
全省农村信用社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党的建设工作与加强经营管理、改善金融服务相结合,建立完善系统党的管理体制,理顺党的关系和干部管理关系,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构建系统党建工作新格局,提高系统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LoCaLhOst
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党建工作的目标:(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2)党员干部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能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4)工作业绩好。保持各项业务协调发展,经营管理秩序良好,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富有成效。(5)群众反映好。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组织的工作满意。
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系统党组织的主要职责:(1)组织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和系统党组织的决议。(2)发挥系统党的政治核心作用,讨论、决定本系统、本单位的重大问题,支持和促进各级管理部门和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带领干部和职工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3)负责领导、组织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好党的工作,加强系统党组织自身建设,抓好以系统党委为核心的党组织体系建设。(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内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做好系统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人员的选配和管理工作。(5)领导系统工会、共青团、女工委员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做好系统统战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为农村信用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6)积极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金融安全,促进社会稳定。(7)加强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完善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领导和干部管理体制
(一)省以下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及隶属关系
省联社党委在省委领导下,负责对全省(不含成都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党的组织机构,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省联社本部设立省联社机关党组织,在省联社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省联社本部党的工作;机关党组织下设办公室和群工部,机关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群工部与系统工会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同时,设立省联社本部纪检组织,在省联社纪委和省联社机关党委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省联社本部纪检组织办事机构设在纪检监察保卫室,原则上由3名人员兼任委员。本部各处室(中心)按《党章》有关规定设立党支部。
省联社市州办事处设立办事处党委、达州市联社党组改建为达州市联社党委,在省联社党委的领导
下,负责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党的工作;市州办事处党委设党委办公室,与综合社务科合署办公。同时,设立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省联社纪委和市州办事处党委的双重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市州办事处纪委办事机构设在办事处稽核监督科。
县级联社(含县、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
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的多少,设立党委或党总支,在省联社党委或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级联社党委(总支)设党委(总支)办公室和组织部,党委(总支)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部与人事部门合署办公。同时设立县级联社纪委(纪检组),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县级联社纪委(纪检组)办事机构设在联社稽核监督科。
在中央对副省级城市农村信用社作出明确规定之前,成都市联社党组织关系仍由中共成都市委管理。市州办事处党组织关系、达州市联社党组织关系由省联社党委归口管理。党的组织关系在县(市、区)委的县级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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