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继续清理各类不合理的涉农收费。要进一步落实部门负责制,重点规范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农村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农机监理、农民外出务工等收费以及农业用水、用电等价格。同时要继续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二)以扩大招商引资为中心,拓展经济增长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当前我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一要搞好服务,积极主动地解决或帮助解决涉及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价格、收费问题,对于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有明确要求的,不管在不在管辖范围,都要及时受理,并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努力解决,解决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二要全面清理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收费,解决影响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价格矛盾。对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证照工本费、注册登记费、管理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等,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在有条件的县(区),只要是财政预算上已经安排了行政经费的,原则上不要收费,财政能够解决的一些支出,就不要用收费的办法来解决。这些费每年收不到多少钱,却影响到一个地方的投资环境,得不偿失。三要加强对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收费的管理,对中心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对乱收费和在行政服务中心代收经营性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四要加强对垄断行业价格的监管,大力规范基础设施价格和收费,改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管道燃气、公交等价格管理,为外来投资者大开方便之门。
(三)落实价格和收费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价格、收费扶持政策,千方百计减轻就业和再就业人员的负担。一要继续抓好已经出台的各项价格、收费扶持政策的落实。二要组织开展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上岗培训、资格认证、职业介绍、就业咨询、定级考核、服务管理等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三要大力推行涉及就业和再就业的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处理就业和再就业收费方面的投诉。
(四)进一步整治和改善价格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价格环境是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价格环境是吸引投资、扩大消费的重要前提,也是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通过集中整治,我市的价格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价格欺诈和乱收费行为仍时有发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整治发展环境的重要性,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围绕政府关注、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办法,整治中小学代收费、借读费、择校费和教材价格,规范教育收费秩序,从而解决“上不起学”的问题。二是要整治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虚高定价,促进解决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三是要整治房地产价格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坚决防止恶性炒作而导致群众“买不起房”的问题。四是要整治涉及车辆的公安、交通和路桥收费,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管,进一步解决“跑不起路”的问题。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通过大力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展价格信用等级认证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推进企业价格自律,强化价格诚信意识,自觉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
(五)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增强应对价格波动的主动性。近两年来,因非典、禽流感等突发灾害引起的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频繁发生,使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遭受损失。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密切监测粮食、棉花、主要副食品、药品、钢材、水泥、石油、煤炭和房地产等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及价格走势,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法定程序、调控手段和协调机制,及时向各级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提出调控建议,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不断档、不暴涨”,以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提高价格工作水平价格工作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使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和价格矛盾更加复杂。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价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适应形势的变化,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的价格工作和价格服务水平。
(一)转变观念,搞好服务。物价监管部门是国家和地方经济运行的哨兵,要时时处处坚持促进发展不动摇,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想全局,谋大事,当好参谋,搞好服务。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服务思路,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尽可能地减少具体行政审批和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对于可以由市场办的事情坚决交给市场去办,对政府该管的价格和收费要坚决管住、管好、管到位,同时还要服务到位。
(二)依法行政,开拓创新。物价部门既是经济管理部门,又是行政执法部门,在经济活动中起着“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作用。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依法执法问题,找准自身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整改,努力做到依法行政、行为规范,平时要做到依法行政不放松,越是情况复杂,越是事情紧急,越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同时,要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创新,用新思路、新方法研究、分析、解决问题,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物价工作的创造性和主动性。
(三)抓好队伍,树立形象。各级物价部门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的要求,把学习摆上突出位置,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多做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化解价格矛盾;要狠抓落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把风气搞正,把作风搞实,按规矩办事,“慎权、慎独、慎微”,树立物价部门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努力把物价队伍建设成学习、创新、务实、服务型的队伍,把物价干部培养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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