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环节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大预防力度。
如何理解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构成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要素主要是: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或者在行政行为运行过程中,是否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是否容易滋生腐败或产生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容易发生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行为的岗位和环节等。符合这个要素的岗位一般应当确定为关键岗位,比如:以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主的岗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岗位,从事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岗位等等。符合这个要素的运作环节一般应当确定为重点环节,比如: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工作环节、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环节,等等。
关于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实施监督管理,在《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中,已作了相应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着重围绕以下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科学配置权力,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监督措施。
(一)涉及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中,投资规模大、建设项目多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管理的岗位。
(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国有资产管理、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等审批权力的岗位和环节。
(三)涉及食品药品质量、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服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使用和管理的岗位。
(四)涉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岗位。
(五)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群众极为关注、反映较为强烈且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
(六)各级行政机关确定的其他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
实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监督的具体推进措施:
(1)各级行政机关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重点环节,认真查找、分析、确定各级各部门3个以上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并填写表二。
(2)在本单位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征求意见。
(3)及时上报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并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开(可选一种媒体或多个媒体),接受社会监督。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要求主要是针对表二中的内容,表三和表四的内容只需在本单位内通报、张贴,可不必在媒体上公开,也不需报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为如何查找、分析、确定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并实施监督管理,我们做了三个模拟表格(附后)供大家参考。需要强调的是,表内涉及的所有内容和单位名称均为假设,不针对任何部门和个人。
以上三项工作应在4月1日前完成。此后,每年4月1日前,各级行政机关在总结上一个年度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确定本年度行政行为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提出监督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把这项工作定在每年4月1日前来完成,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按照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第五条执行;二是年末岁初是各级行政机关进行工作总结和有关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较集中的时间,同时,每年一、二月份,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召开各种会议(全会、“两会”等)部署工作较为集中的时间,而某些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可能会随着本机关、本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发生变化。
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确定后,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二)、(三)、(四)款实施。
第二,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党中央、国务院对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和交易行为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出了很多要求,其中他强调,“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制度,特别要健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的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约束力。”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他强调,“要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化国有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资源领域统一规范的交易市场,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
1、对重要公共资源的理解。
重要公共资源主要是指:国有土地、矿产资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商品等。
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主要指: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矿业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
2、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推进措施。
(1)省直相关部门应认真梳理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完成时限:4月份)。
(2)认真分析、查找实施现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有的放矢地提出完善制度的办法措施(完成时限:4月份)。
(3)认真总结、评估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主要做法、有益经验,并不断完善提高(完成时限:5月份)。
(4)按照高效、廉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完成时限:6月份)。
(5)按照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措施(完成时限:7月份)。
汉柏同志在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上提出,“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务必抓好,做好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工作。
一是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招标采购局、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当前我省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和矿业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7月1日以前,按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重要公共资源市场交易行为。
二是各州(市)、县(市、区)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和矿业权交易等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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