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情况汇报会精神,加快政府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经济增长、财政增收,特制定市本级政府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
(七)完善要素市场管理
工作重点:完善规范建筑市场、土地交易市场、房产交易市场管理。
责任及分工:完善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房管局配合,项目负责人为陈显良;完善规范土地交易市场管理,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建设局、市监察局、市房管局配合;完善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由市房管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监察局配合,项目负责任人为彭宝成。
(八)完善税票管理
工作重点:堵塞在当地生产和经营,而在外地开税票和使用假税票的漏洞。
责任及分工:属地税部分的,由市地税局负责,项目负责人为戎惠良;属国税部分的,由市国税局负责,项目负责任人为冼少强。
(九)探索政府资源开发利用的新领域
工作重点:借鉴外地经验,探索我市政府资源开发利用的新领域、新措施、新办法。
责任及分工: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发展研究室负责,市国资委配合,项目负责人为黄振寰。
二、工作原则
政府资源开发利用总的要求是:挖掘潜量、扩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所谓挖掘潜量,就是不断探索政府资源开发利用的新领域、新项目、新形式和新方法。所谓扩大增量,就是加大开发利用力度,立足于做大、做强,扩大政府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loCALhosT所谓盘活存量,就是盘活现有的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益。所谓提高质量,就是清理整顿政府资源开发利用市场,立足于上档次、上水平、上效益。为此,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先易后难原则。对规划完善、政策明晰、条件成熟、容易开发的项目,先进行开发;对条件不具备、开发难度大的项目,待条件成熟后再开发。
(二)抓大顾小原则。把开发利用的重点,放在规模大、涉面广、效益高的项目上,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突破,同时要统筹兼顾,安排一定的力量,抓好小项目的开发。
(三)规范管理原则。政府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从过去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从过去无序开发向有序开发转变,从过去轻视有偿开发向重视有偿开发转变;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规范规划,规范开发,规范管理,做到“四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出让,统一专户);处理好政府资源开发与改善投资环境的关系,努力在把握好“度”字上下功夫。
(四)高效便捷原则。立足于快规划、快开发、快见效。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开发利用的进度。在开发中要简化程序,减少环节,优化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最佳效益原则。政府资源开发和利用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尽可能少的资源创造出尽可能多的经济效益。
三、工作措施
政府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能否落实,能否取得如期成效,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真抓实干。
(一)抓责任制。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政府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把它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主办单位对承办的项目负直接责任,协办单位负配合责任。不管是主办单位还是协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层级责任制,责任分解到人、到项目。同时各有关单位既要各尽其责,又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市政府决定成立政府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梁清林任组长,副市长黄达辉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
(二)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落实工作措施,务求抓出成效。政府资源开发利用计划方案在5月底前完成,下半年开始产生效益。
(三)抓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府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机制,探索有效的管理形式,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我市政府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健康发展。在开发中,凡是涉及股权、经营权转让、出租的,必须纳入市国资委监管;凡是政府资源开发利用的收益,必须全额缴入市财政局的政府资源开发利用收益专户。
(四)抓督办。建立健全三个工作制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度。由主办单位召集,协办单位参与,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二是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工作联系,同时由主办单位牵头,每月10日前向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项目的进展情况。三是督办制度。市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开发项目的督办,并把督办情况报告市政府。市政府根据工作的进展及成效,对有功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