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思考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已成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因素,也是新时期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试着从“排查的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就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初浅探讨。
一、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与发展趋势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面广量大、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升级快、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的特征,特别是城市、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的矛盾纠纷呈多发状态。
(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一是改革进程中因配套措施不到位引发的矛盾纠纷。当前经济社会正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改革开放继续深入,导致了一些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尤其是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等矛盾纠纷更为多发。二是政府管理过程中因行政行为的偏差引发的矛盾纠纷。政府有关部门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与被管理对象之间因出发点的不同,也容易产生矛盾纠纷。近年来,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与被管理的摊贩、车主和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较为常见,计划生育、帮贫扶困工作中的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此外,个别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也极易引发矛盾纠纷。三是市场经济深化过程中因经济利益冲突引发的矛盾纠纷。当前,利益冲突日益成为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土地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承包合同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和房屋宅基地纠纷、山林权属纠纷等涉及经济利益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WWw.YbASK.coM四是突发性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拖薪欠薪等劳资纠纷,交通肇事认定、赔偿和医疗事故纠纷等突发性事件也常常引发矛盾纠纷。
(二)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变化和趋势
1. 类型多样化。在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已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劳动争议等以经济利益诉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调处难度大,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热点问题。
2. 主体群体化。当前很多矛盾纠纷,如由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要求相似,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的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串联上访,或者鼓动、支持、参与集访。
3. 内容复合化。当前纠纷内容,往往同民事、经济、行政、治安和刑事交织在一起,特别是近年来因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纠纷,数量增加,诱因复杂,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不合法方式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和一些人的别有用心交织在一起,给调处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4. 矛盾易激化。过去的纠纷多发生在个人之间,调处时当事人的情绪也较为温和,现在的矛盾纠纷多由利益冲突引发,且大多发生在个人或群体与企业、基层组织、政府部门之间,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解决问题,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给矛盾纠纷的调处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5. 群众片面维护自身权益。当自身利益与他人、集体、政府利益发生冲突时,有些群众片面要求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认对自己有利的“死理”,爱钻“牛角尖”,从而造成矛盾纠纷事态升级,调解难度增大。
二、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做法和基本经验
近年来,我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强化民生理念,着力构建社会纠纷排查调处体系,成为了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大关的稳压器,确保了大关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五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参与调解民间纠纷15061件,调解成功14910件,成功率为99%。
(一)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扩大化解纠纷的覆盖面
一是成立县级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涉及人民调解组织领导、决策调研、部门协调、检查评比、总结表彰等重大事项,及时组织召开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二是指导各乡镇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部门联动,集中范文大全整理*各方力量,联合调处化解。到目前为止,全县9个乡镇均成立了以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司法所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三是加强村级调解组织的监督管理,督促其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小组,设置专门的调解室,就地就近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二)多管齐下,保证化解纠纷的质量
1. 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大
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力度,特别是加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全县9个司法所均已设置了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配齐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二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目标责任、请示报告、内部管理、公开承诺、廉洁自律以及例会、统计、档案管理等制度,真正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
2. 加强调解能力建设。主要从业务培训、交流调解经验两个途径来抓。一方面,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司法所主要对村(社区)及企业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县司法局主要对乡镇、行业调解员的培训。另一方面,总结典型的调解经验和方法,加强对具体纠纷的指导,帮助调解员提高调解纠纷的能力。建立健全了以基本素质教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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