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上一次党课,于局长很全面细致的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阐述,并结合国内外形势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地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而发人深省的党课。这次,我就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这一个方面,谈一谈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和心得,与大家交流,有不足的地方,希望同志们能批评指正。
一、“以人为本”指的是什么
我们知道,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里的人指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在当代中国,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包括社会各阶层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以人为本”中的本,就是根本,就是出发点、落脚点,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人民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就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就要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关系每个人的利益要求,体现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以上这些是十七大报告中关于以人为本的宏观表述。
那对我们而言,“以人为本”中的人指的是谁?我认为指的是我们的工作对象,就是需要南开司法局服务或者提供帮助的老百姓,坚持以人为本,要求我们无论从事哪方面工作,人民调解也好,法律咨询也好,律师公证、社区矫治、安置帮教等等,都要把我们的心态摆正,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着想,以他们为本,以他们的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要时刻提醒自己,我们服务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而不是某一小部分利益集团。LocalHOsT社会上经常有这方面的例子,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比如最近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最近打着“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的旗号,把辖区内的70余煤老板拉到内蒙古境内,开了一次座谈会,当场收取赞助费300多万。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公权力也同时向煤老板交上了一份“卖身契”——难怪有公司老总当场就说:“保障煤老板人身、利益不受侵犯就要靠公安队伍了”。而遏制矿难之类的事故发生,对不法责任主体进行打击,更离不开强有力执法力量。如果维护公共安全的警察,变成了私人老板的保镖,谁还能指望法律正义得到伸张呢?类似的情况这些年也在许多领域里发生过,比如,媒体曾报道,走私集团为海关关员发“工资”,煤老板为地方安监局建豪华办公楼等等。拿了人家的钱就得为人家办事,我们能想象这样一支队伍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吗?
二、为什么要以人为本
(一)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这里面人的因素至关重要。
第一,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目的是什么?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以科学技术为手段,以物质财富的增长为动力的传统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使人类改造自然的力量转化为毁害人类自身的力量。人们在试图征服自然的同时,往往不知不觉地变成了被自然征服的对象。例如,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资源浪费、城市缺水,这一系列问题都向人们发出警示:人类的行为如果违背自然规律,必将遭到自然的惩罚。有些结果我们能看到,而有些结果我们肉眼是看不到的,比如今年年初的雪灾,洪水,一连串的地震等等,大家觉得这些都是偶然的自然现象么?我看未必,虽然我们不清楚究竟是哪些行为造成的,但肯定和我们的过度开发以及环境污染有必然的联系。随着改革开放地不断深入,我们保持着高速发展的经济势头的同时,也在一点一点的牺牲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我们吃得花样多了,但是味道不如以前了,也不那么放心了,比如:油,牛奶,橘子,鸡蛋,还有没有我们不知道的?肯定有,只不过现在我们还不知道。面对这些情况我们怎么办?我们在谴责始作俑者的同时,有没有想想我们身上有没有类似不负责任的行为,在这方面我们是消费者,但在南开区司法行政领域,我们就是公权力的执行者,如果我们做得不好,造成的影响可能要比上面提到的要严重得多。那将不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了,而是人与社会的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第二个方面。
第二,人与社会的关系。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自然人。马克思说过:“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我们不能将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割裂来看,我们要看到社会对人的作用也要看到人对社会的反作用。对于社会来说,我们是渺小的,社会对我们的影响要远远大于我们对社会的影响,但是有时我们的一些行为对社会的作用也是不能忽视。我们是平凡的,但也是特殊的,因为我们的一举一动,代表着南开区司法局,甚至可以说代表南开区政府,一个案子没有处理好,不仅仅是一个当事人,一个家庭对我们的看法会改变,还有这个当事人背后和他有千丝万缕关系的人,他们对我们的看法也会受到影响。我们要记住这一点,时刻提醒自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可能就是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态度,就导致了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反感,甚至是敌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警察打人致死事件,江西上饶鄱阳公安局“击毙报警人员”事件,都引起公众强烈的关注。日前发生于深圳的袭警暴力事件,竟然导致千余人聚集示威烧毁警车,最后以政府垫付经济赔偿死者家属的方式,才使事件平息。所有这些事件的背后,一开始都是因为在执法环节上方式方法不得当所引发的。如果我们都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最优先考虑的事情,那么很多事情都可以避免的。
这一切事件的走向,其实也都在说明一个朴素的道理,那就是公权力不是来自于政府的权威,而是来自于人民权力的赋予,如果公权力的执行者不能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那么很有可能作出令人民群众反感的过激行为,从而加深二者的矛盾,当矛盾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时,就会产生突发性的群体事件,这也是我们身为公务员最不愿看到的情景。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是我们正确处理人与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方法,从这个层面上说,这也成了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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