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及分配制度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主管局(公司)、各镇(区)劳保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健全企业内部分配支付制度,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围绕规范集体协商程序,完善企业内部分配支付制度等问题,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分配制度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及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工资集体协商及分配制度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方案,2、工资集体协商及分配制度示范企业创建标准。
扬中市总工会
二00六年七月十日
附件1:
工资集体协商及分配制度
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方案
根据镇江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发〔2005〕2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决定开展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及分配制度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动企业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和增长机制,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双赢,促进我市小康市目标的实现,指导企业劳资双方开展集体协商,科学合理地制定企业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我市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locALHost
二、目标任务
通过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按照“两条例”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和分配支付制度,使企业的相关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通过活动的开展,拟在全市培植一批工资集体协商和分配制度示范企业,并发挥示范企业的导向和带动作用,最终使所有的企业都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分配制度,实现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双赢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将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任务为:
1、企业申报阶段(7月30日前完成)。我市已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经自查对照达到示范创建标准的企业,可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书面申报(联系部门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市劳动保障局、发改委、总工会选择一定比例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创建对象。
2、指导实施阶段(9月底前完成)。为确保创建企业质量和示范作用,示范企业初选后,市劳动保障局、发改委、总工会等部门将按创建工作要求,指派专门人员到企业进行指导服务。
3、确立示范阶段(11月底前完成)。为保证示范企业创建质量,切实发挥示范企业作用,市劳动保障局、发改委、总工会将对示范企业申报单位,按照创建标准进行严格考核,凡考核符合要求的企业,将由市劳动保障局、发改委、总工会三部门联合公布示范企业名单。示范企业在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比中,工资集体协商及分配等相关考核内容免检。
工资集体协商及分配制度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两条例”服务企业的一项创新举措,为方便企业进行政策、业务咨询,市各有关部门将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具体政策业务咨询,请与市劳动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联系,联系人:方武英,联系电话:8328463。
附件2:
“工资集体协商及分配制度
示范企业”创建标准
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示范企业标准
(一)工资集体协商资格和程序方面,主要有:
1、工资集体协商的双方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2、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人数、条件、任期、权利与义务明确,产生程序合法。
3、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和要约的形式明确,并按此履行。
4、集体协商会议记录清晰,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起草的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5、签订后的集体合同及相关资料报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并取得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核书。
6、用人单位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将集体合同内容向全体职工公示。
(二)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有:
1、用人单位和职工每年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和年度工资总收入进行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特别要将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工资增长、工资支付、工时管理等条款列入集体协商主要内容。
2、用人单位对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中止、终止的条件、程序和办法列入集体协商内容。
3、用人单位对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及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程序、补偿标准等列入集体协商内容。
(三)集体协商的履行,履约率达到100%。
1、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定期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明确检查人员、时间,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
2、用人单位将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一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中的工资附件履行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二、工资分配制度示范企业标准
1、工资分配、工资支付制度的主体资格和形式符合《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要求。
2、工资分配、支付制度内容符合《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要做到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标准明确。
3、企业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支付制度须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4、企业工资支付记录齐全,工资支付标准、周期和日期符合工资分配支付制度的规定。
5、企业依法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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