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国有企业面临的复杂多变的情况和难以预料的因素大大增多,对企业领导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求更高了,难度更大了。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通过健全的制度和机制,充分反映、体现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愿望,从而保证决策的正确,才能使企业既按经济规律办事,又有效地规避风险,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形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是贯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过程。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规范企业领导人的决策行为,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近年来,**铁路局党委按照铁道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企业重大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首先,提高企业领导干部民主决策意识。回顾以往,由于体制和制度上的不健全、不到位,一些单位在企业决策中存在随意性、盲目性的倾向,有些领导干部在铁路企业经营自主权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个人盲目拍板,造成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尤其是发生在**的“慕、马”大案,更引发了局党委的深层次思考。搞好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机制是至关重要的大问题。而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和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就难免导致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容易使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产生腐败问题。loCALHoST在“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局党委深刻认识到,作为拥有运营资产505亿元和34万职工的国有特大型铁路运输企业,必须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决策这个关键问题,努力实现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企业领导干部必须懂得,坚持民主科学决策,是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是集体领导的基本内容,是实现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要保证,也是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提高坚持民主决策的自觉性,克服单凭个人经验和主观意愿、以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方式进行决策的现象。
其次,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和机制。局党委、路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加强集体领导,发挥集体智慧和作用,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重大问题、重要干部、重要项目、大额资金 制度,从机制入手,补充和完善企业现行体制上的某些疏漏和不足。1999年10月,局党委、路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路局、分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的文件,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的内容、形式、程序、方法以及考核监督等事项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决策内容: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即企业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等八项重大问题,副处职以上干部的任免、奖惩等六项有关重要干部的决定,达到一定额度的生产性投资、非生产性投资、向局外担保等重要项目,对外投资、借款、局内担保和一次性奖励等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决策形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应根据权限和责任,分别采取局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和局长办公会的形式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凡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原则上事先都要经过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
决策程序和方法:“三重一大”问题的方案由工作职能部门提出,有关部门调查论证后,提交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形成后,由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决策程序。对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有关会议必须出席的人数、有效通过的人数、会议主持人以及表决的具体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监督方式和责任追究:对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集体讨论作出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要求错误决定的;未经领导班子复议,个人或少数人擅自改变原决定的;集体决策出现失误以及党委发现决策失误不能有效制止造成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免警告、撤销职务等党纪政纪处分。
按照局党委、路局的规定要求,全局7个分局、447个站段、4390个车间,从各自实际出发,层层建立了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并细化落实措施,从而形成了从上到下全方位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制度和机制保证体系。
再次,建立健全配套的落实保障制度和机制。为把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与全局的经营管理工作切实结合起来,体现其权威性和约束力,我们在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诸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形成了连锁互控、切实可行的落实机制。
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局党委、路局在每年初与各分局签订的资产经营责任状中,把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作为一条硬指标,明确规定,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率达不到100%或领导班子成员违反规定的,要实行一票否决,除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外,还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从而突出了对企业完成经营目标途径和方法的考核,把经营管理过程与经营管理结果统一起来,强化了目标管理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三年来,7个分局决策“三重一大”问题670项,集体决策率为100%,未发现决策失误问题。
加强考核监督。局党委、路局每年组成检查组,由党委常委带队,集中时间对各分局和重点基层站段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考核检查,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讲评,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式复查。坚持把落实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把落实集体决策“三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