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具体到保险,从某种角度讲,它是我国保险业改革开放的“窗口”和“实验田”,许多改革创新的措施与方法都是在这里实验成功之后推向全国,为我国保险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生机和活力。改革开放30年来,深圳保险业紧紧抓住深圳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有利时机,取得长足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目前深圳保险业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够、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还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大做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圳保险业的主要战略目标。
一、改革开放30年来深圳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回顾
深圳保险业起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51年6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宝安县支行设立保险代理处,同年11月代理处改为宝安县办事处。1953年11月,人保广东省分公司将该办事处升格为宝安县支公司。1958年,全国停办国内保险业务,这一机构被撤销。从此,深圳保险业进入了长达20年的停滞阶段。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深圳保险业才得以恢复,并进入到一个真正的发展时期。在29年的发展历程中,深圳保险业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创下了诸多国内第一,在深圳金融业改革创新和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程中留下了光辉的足迹。lOCAlHOsT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曾在《保险业创新与发展》一书序言中指出:“深圳保险业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前沿阵地。从1979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至今的20多年间,深圳保险事业走的就是一条改革创新、持续发展之路,而且逐步形成了独特的发展优势。”从改革开放至今,深圳保险市场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恢复阶段(1979年-1992年,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至邓小平南巡讲话)
1979年-1992年是深圳特区发展的第一阶段,也是深圳特区的开创时期,深圳保险业也正是恢复于这一开创时期。这一阶段深圳保险业改革创新的标志性事件包括:深圳的保险市场率先对外开放,中国第一家专业性寿险公司和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先后在深圳成立。
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需要,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作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同年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决定从1980年起恢复已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当月,人保广东省分公司在深圳设立支公司,保险业务开始全面复苏。1980年,全市累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8.7万元。1982年香港民安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分公司,香港民安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从法律意义上看,这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第一家进入大陆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相比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1992年进驻上海市场,深圳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早了整整10年。1984年2月,人保深圳支公司升格为分公司。1988年3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这是全国第一家专业性寿险公司。同年5月,平安保险公司成立,这家股份制保险公司的出现,开始打破了人保多年来独家经营保险的体制。1992年6月,平安保险公司改制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由地方性公司拓展为全国性综合保险公司。1992年12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标志着深圳保险业“三足鼎立”的新格局已经形成。到1992年末,全市累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6.71亿元。
这一阶段,我国的保险法制建设也逐步加强,1982年开始实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对财产保险合同作出专门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与保险有关的法律规定。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保险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对规范保险经营、促进保险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初步发展阶段(1992年-200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至党的“十六大”召开)
从1992年深圳保险市场“三足鼎立”格局确立开始,深圳保险业从垄断走向竞争,从混业走向分业,从幼稚走向成熟,开始真正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深圳保险业改革创新的标志性事件包括:第一份个人寿险保单诞生,大型国有保险公司专业化经营体制创新,保险中介机构出现。
1993年4月,深圳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成立,同年7月签发了深圳市第一份个人寿险保单。1996年,人保投资的寿险公司实行专业化经营改制,分别组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1996年7月,以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在深圳成立。2000年1月,美国国际集团下属的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和美亚保险公司两家外资保险深圳分公司开业。2000年7月,华泰保险深圳分公司成立。2000年9月,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截至2002年底,深圳共有保险总公司5家,经营性保险分公司17家。同时,这一时期深圳在全国率先成立了7家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和保险公估等保险中介公司。深圳市保险行业组织也于1996年开始实体化运作,积极发挥作用。深圳保险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到2002年末,全市保费收入突破60亿元。10年间全市保费收入增长了2.94倍。
十年间,整个保险业的内外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也对保险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同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保险司,具体负责保险监督管理工作,深圳分行也设立了保险科,增加了专职保险监管人员,保险监管工作得到加强。1998年11月,根据改革金融体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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