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好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职责
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有三个有名的自我反思问题:我能认识什么?我应该做什么?我可以期望什么?后来又加上一个问题:人是什么?
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机关基层党组织)自身而言,也应该有三个自我反思的问题:机关基层党组织是什么?机关基层党组织应该做什么?机关基层党组织可以期望什么?这三个问题直接关系着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职责履行好坏和使命的完成质量以及可能的创新发展空间。
市直机关业务工作多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这必然奠定其机关党建工作特殊的存在价值。但是,在机关基层党组织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提拔奖励不要”。有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感叹“为什么执政党的机关党员干部不愿从事党务工作?为什么党务干部表面重要实际地位不重要?”。有的同志直接触及到问题的实质,“在领导层面首先应该解决机关党委是什么?干什么的问题。创造科学、规范、高效、负有责任的工作环境。机关党委应抓‘主业’,绝不是行政办公室的‘干事’。机关党委疲于应付方方面面的繁事,改革、创新便无从谈起。机关党建工作也应遵循科学发展的轨迹”。
任何一个组织的存在与发展,必须要有现实的需求和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如果组织自身连自己是什么是干什么的都模糊不清,必然无法厘清工作的空间和边界,必然无法突出主业与优化职能职责,甚至会萎缩虚化可有可无。
一、机关基层党组织是什么
(一)机关基层党组织是执政安邦的机关组织细胞。locALHoSt执政党的主体是千千万万普通党员,直接与党员发生政治联系的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党章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机关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组织者与实施者,机关的一举一动都与百姓的生活、利益休戚相关,因此机关基层党组织应该在如何保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下大功夫。有观点认为,市直机关党员素质高、觉悟一流,党的建设在机关只能做点陪衬,不能当真,因此机关党委(总支或支部)的领导职位是个闲职,主要用来养老和整理材料应付上级党组织检查。人性本恶,腐败滋生、不作为、乱作为等,与党员素质觉悟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机关基层党组织真正虚无化,如果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缺失,如果潜规则盛行而使制度约束与程序设计成为摆设,如果机关基层党组织无力无法监督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而让老百姓千夫所指,我们应该汗颜甚至脊背发凉。
(二)机关基层党组织是机关业务工作的力量之源。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旺盛生命力保障,是联系群众,推动发展的攻坚力量及力量源泉。党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维权之家和服务之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人心齐泰山移。机关党的作风与正气能影响单位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作风风格,能形成一定时期内稳定的在特定领域从事政务的无形力量;党内的关怀激励机制能改善干部的工作方法,强化工作绩效,激发干事业的热情和能量。
(三)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党内民主的改革探索阵地。在目前中国发展阶段所具备的发展水平上,党内民主在基层党组织中正逐步得以有效推行。民主是一个历史性和时代性很强的范畴,在古希腊由抽签决定谁当城邦“市长”是原生态式的民主,民主的形式在历史长河中不断演进,但是“选举”始终是民主永恒的主题。党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是一个渐进的改革过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之一就是要改革不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政治体制机制必须关注民主的生长程度和民主的生长土壤,民主推进过程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党内民主的探索使命应该落在基层党组织身上。机关基层党组织实际上处在政治体制改革前沿,以推行党内民主为基础的方方面面改革在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应该得到有效的探索与推广。
二、机关基层党组织应该做什么
(一)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主业的内容
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主业的内容有两个方面十大内容,涉及除业务领导之外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
一方面,机关基层党组织与党的其他基层党组织一样,主要承担着党自身建设的基本任务。党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党的基层组织的八大基本任务,笔者把它概括为以下八大内容:一是宣传执行和团结协作任务;二是不断学习培训任务;三是管党员开展活动任务;四是联系群众任务;五是选贤举能任务;六是发展党员任务;七是党要管党监督党员干部任务;八是树正气任务等。
另一方面,机关基层党组织作为机关内部一级党的组织,工作主业除了八大内容以外,还有其自身特殊职能具备特殊的另外两大内容。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由上述规定可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特殊职能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协助职能。机关的领导形式主要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相应的问责制,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单位的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协助行政负责人改善工作和推进工作,实际上是要求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每名党员讲大局、守纪律,各司其职、共同参与,全力以赴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协助职能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不领导”,不领导单位的业务工作,既参与其中又超然于外。二是监督职能。这种监督不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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