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第六次信访工作会议和全国办信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办信工作的新定位,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推动初信办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全县初信办理工作在树立新理念、建立新机制、取得新成效上取得了新突破。
2007年至今,我们共办理群众来信584件,初信按时结案率为100%,信件回复率为100%,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重复信控制在2%以内,信转访控制在3%以内。主要做法是:
一、拓展工作思路,在初信办理理念上求突破。
办信工作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基层信访工作中,由于区域空间相对较小,客观上存在“访”比“信”更直接、更便捷,并由此导致主观上的某种倾向,使办信工作在信访整体工作中一直居于“二线”位置。对此,我们积极拓展工作思路,从确立新时期办信理念入手,特别是把初信办理作为预防和减少重信、减少人访的源头工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强化信情就是访情的理念,积极推进以信化访工作。初信就是初访,这本来不是一个新命题,但在实际工作中重视程度被弱化,认识高度被降低,信件转来转去导致群众跑来跑去的现象屡见不鲜。为此,我们强化初信就是初访,信情就是访情的理念,高度重视每一封初信,在具体办理中,破除“重来访、轻来信,重重复信访、轻初信初访”的观念,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大群众初信办理力度,对每件初信都像对待来访一样,认真处理,及时做出答复。LocaLhosT同时,进一步加强“网上信访”的宣传与办理,让群众感到写信或“网上信访”同样可以解决问题,从而实现“以信化访”,降低群众“上访”总量,减少群众信访成本,规范群众信访秩序。
二是树立办信就是诚信的理念,积极落实带信回访工作。群众通过信件反映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来信群众比来访群众对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的信任程度更高。面对来信群众的高期望、高信任,必须回报以高服务、高质量,建立起双向的诚信绿色通道。为此,我们在初信办理工作中全面推行以“永不说不、马上就办、郑重承诺、限时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真诚服务理念,建立了带信回访制度,对所有群众来信进行分类别、分层次回访,重要信件由县信访局进行带信回访,一般信件委托所在乡镇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和信访助理进行带信回访,确保带信回访率达100%,让来信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围绕事要解决,在初信办理机制上求突破。
办信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形成办信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根本目的就是促进事要解决和案结事了。为此,我们建立健全三个方面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初信办理领导责任制。群众来信处理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为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办信工作责任追究的意见》,明确要求无论是上级转办、交办的群众初信,还是自己接到的群众初信,单位主要领导都要一一亲自阅批、亲自交办,结案时要亲自签字审核;为推进疑难突出信访案件的化解处理,我们还建立了《泗阳县疑难突出信访问题领导牵头会办制度》,明确情况复杂、涉及部门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初信,由县级党政领导牵头会办,研究解决,督办解决;为确保初信一次性办结率,提高息访率,我们建立了初信办理督查督办制度,坚持集中督查督办与经常性督查督办相结合,每季度编发一期人民来信办理情况督查通报。
二是建立健全初信办理读信制度。每周五下午,县信访局办信科将本周收到的人民来信,在周例会上逐件宣读,全局同志听信。听信后,对每一封信件进行商讨,共同就信访人反映的诉求是否合理、应该落实办理的责任单位、办理过程中的具体要求等发表看法,提出建议,形成最终的办理意见,由办信科具体落实。通过读信听信,使全局同志提高了对初信办理的针对性、时效性,也提高了对信访形势综合研判的水平,达到了集思广益,拓宽办信思路,提高办信质量的效果。
三是建立健全初信办理打包制度。我们于年初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对每一封群众初信均实行领导分级打包制度,即市以上交办件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办件由乡镇或部门主要领导打包办理,县委、县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批办件由乡镇或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打包办理,一般转办、交办件由乡镇或部门中层干部打包办理。所谓打包就是包调查、包处理、包协调、包见面、包稳定、包息诉。
三、务求停信止诉,在初信办理质量上求突破。
停信止诉,是办信工作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是检验办信工作质量的最高标准。为确保初信办理质量,确保群众停信止诉,我们重点强化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办信工作责任追究。全面推行群众信件调查不实责任追究制。制度规定,信件调查人员因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故意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庇护被调查人,或向被调查人泄露举报内容、导致被调查人故意毁灭证据伪造事实,以及其他原因等造成上级交办、转办或自办的信件调查不实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查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群众来信办理不力,导致信转访或引发“三访”的行为,进行责任倒查,还原原始责任,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强化办信工作政务公开。建立群众来信热点问题公示制度。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置热点信访问题公示牌,将群众来信办理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公开公布。及时将热点信访问题处理进度与结果在“阳光信访”综合服务系统上进行公布,使信访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查询信件办理情况。适时与来信群众(或代表)进行公开对话,强化双向沟通,避免来信群众因不理解、不知情、不满意而重复写信或转成人访。
三是强化办信工作群众评议。办理质量高不高,群众满意不满意,交由群众来评议。我们每年分别在年中和年底开展一次信访工作群众民主评议活动,通过散发、寄发群众民主评议问卷,设立意见箱,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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