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就强调指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紧紧围绕实施中央确定的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举措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赋予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内涵,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证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深入落实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和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充分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中肩负的重要职责。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质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部门,担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排阻清障的政治责任,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必须要涉及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因此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既是行政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廉洁高效、优化社会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既是时代赋予监察机关的历史责任,又是对贯彻科学发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WWW.yBASK.Com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监督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保证中央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正确执行,保证政令畅通和权力正确行使,这是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的重要目的,也是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通过正确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所为、有所不为,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又好有快地发展。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指导我们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方针,是指导我们发展的根本方法。作为专司监督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努力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提供坚强保证。
<一>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十一”规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1、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要加强对妨碍和违背科学发展观行为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破坏生态环境、盲目发展的问题;二是加强对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程序的监督检查,防止无序开发;三是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的监督检查,防止暗箱操作;四是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投资项目实施、投资资金、投资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地方保护主义、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五是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重大支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务实。
2、加强行风政风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紧紧抓住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切实加大纠风治乱工作的力度。要严格标准和规范,继续抓好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治理,进一步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的行为;继续抓好纠正土地征用出让、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等工作中损害农民利益,加重农民负担的不正之风。
3、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效能。一是要加强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效能监察的力度。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监督,对不依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决策,严肃追究责任,切实解决政府机关、部门存在的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
4、加强对党风政风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道德观和利益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坚决对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结合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防止作风教育活动流于形式。
5、加强对商业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积极治理商业贿赂。要加强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在全社会积极倡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风尚,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依法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监管的漏洞及薄弱环节,从完善制度建设和健全监管的工作机制入手,建立与商业活动相配套的一系列监督制约规定和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滋生和蔓延的土壤。
<二>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们发展的根本方法。在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实践中,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1、正确处理防止和纠正的关系,把握好结合点。胡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正确处理防止和纠正的关系,一方面,要以预防为主,通过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不断加强对党员,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思想教育,切实管好“总闸门”,使他们增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减少和避免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发生;另一方面,要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现象,并提出相关监察建议,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预防与纠正二者的结合是有机的整体,其中重点要以事前预防为主,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成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
2、正确处理现实与长远的关系,把握好方向。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做到令行禁止,这是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科学发展观。为此,一方面需要吃透上情,了解下情,结合实情,确定每一阶段监督检查的重点及目标任务;另一方面,将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富有创新意义的经验和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加以规律性研究,用以指导和警示科学发展实践,为促进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参考依据,其中要区别哪些是我们要提倡支持的,哪些是我们要预防或加以制止纠正的;对具有前瞻性的,具有引领社会主流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给予坚决支持和大力宣传。
3、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把握好角色的转换,依照法律赋予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一方面,我们要认真履行好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另一方面,要积极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行政提供服务。行政监察人员既应是监督员,又应是服务员,服务的内涵应更加丰富,更加贴近工作对象的实际需要。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善于依据实际做好角色的转换,坚持把监督与服务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和监督服务内容,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保障作用。